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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市城乡规划条例》,******局现将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向社会公示,如相关部门及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材料,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对该项目核发规划行政许可。
项目名称:****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位置:**市滨河路中段南侧,**街东侧
用地性质:排水用地
用地面积:32676.77平方米
建设规模:5448.77平方米
联系人:祝旭鹏 郑嘉琪
联系电话:0419-****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