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规范好花红镇2026****服务站****基地(以下简称“育苗基地”)运营管理,提升集约化、标准化、智能化育苗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基地运营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本次遴选严格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择优、权责对等、长效运营”的原则,优先选择服务能力强、技术水平高、信誉评价好、示范带动作用突出,****政府及农业农村部门监管、承担公益服务职能的经营主体,****基地规范运营、发挥实效,推动全县育苗产业提质增效。
二、遴选对象及范围
本次遴选对象为依法注册登记、具备育苗运营经验和能力,****基地运营管理、种苗繁育、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的农业企业、******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统称“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需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愿意接受****及上级农业农村部门的指导、监管和考核,能够适配“散户补充、大户主导”的产业格局。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法人资格:申报主体需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或农业农村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种苗质量管理制度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运营风险。
信誉状况:申报主体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重大种苗质量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依法纳税,诚信经营,群众认可度高,无损害农户利益的相关投诉记录。
合规经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种子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及上级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管、检查和考核,愿意履行公益服务义务,配合开展农技推广、种苗示范、技术培训等工作。
运营承诺:承诺遴选成功后,****基地运营要求开展工作,****基地用途、不违规转租转包,按时完成种苗繁育、供应任务,保障种苗质量,积极承担洪涝、冰雹、低温冻害等自然灾害后的应急补栽育秧等公益任务,助力全镇农业生产恢复。
(二)专业条件
技术能力:拥有专业的育苗技术团队,至少配备1名大专以上育苗相关专业毕业的育苗技术人员,熟悉水稻、油菜、玉米、蔬菜种苗繁育技术,能够熟练运用集约化育苗先进技术,具备种苗质量检测、病虫害绿色防控能力,接受新技术、新方法的意愿强,能够配合开展田间技术培训。
生产能力:具备稳定的种苗繁育能力,掌握标准化育苗技术,能够保障县域内农户、种植**社、农业企业的种苗供应,同时具备一定的种苗储备和应急育苗能力,可应对洪涝、冰雹、低温冻害等自然灾害后的补栽需求,助力消灭“冬闲田”、推进茬口衔接。
资金实力:****基地场地改造、厂房建设、后期运营、设施维护、种苗生产、场地租金及相关项目分红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自筹资金不低于60万元。
(三)禁止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遴选:
1.申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相关农业经营许可证的;
2.涉嫌违纪违法****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近3年内发生重大种苗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或有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的;
4.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或经营状况恶化、****基地正常运营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四、遴选范围及运营内容
(一)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确定1家运营主体,负责好花红镇2026****服务站****基地的全面运营管理,运营期限不低于5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运营期满后可根据考核情况优先续聘。
(二)运营内容
种苗繁育:按照好花红镇农业产业发展规划,重点繁育优质、高产、抗逆性强的水稻、油菜、玉米、特色蔬菜种苗,严格遵循标准化育苗流程,做好种子筛选、消毒、催芽、育苗等各环节工作,确保种苗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助力全镇秋冬种及全年农业生产。
种苗供应:优先保障县域内农户、种植**社、农业企业的种苗需求,提供优质、便捷的种苗供应服务,合理确定种苗价格,杜绝哄抬物价、以次充好等行为,助力“稻-菜”轮作模式推广。
技术服务:开展育苗技术推广、技术培训、技术咨询等社会化服务,指导农户科学育苗、合理移栽,****政府及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打造粮油、蔬菜育苗示范点,提升全镇整体育苗水**种植效益。
基地管理:****基地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建立健全育苗台账,包括品种来源、育秧地点、育秧面积、种苗发放清册、质量检测记录等,实现全程可追溯;做好基地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病虫害绿色防控等工作。
公益服务:承担农业应急救灾育苗任务,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及时培育应急补栽种苗,保障农业生产恢复;****政府及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完成各项农技推广、政策宣传、数据统计等工作,助力“田管家”试点经验推广和“坝区联合体”建设。
五、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需提交以下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加盖申报主体公章,同时提供电子版,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1.《好花红镇2026****服务站****基地运营主体申报表》(可从****官网下载,按要求填写完整);
2.法人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基本账户信息;
3.相关证明材料:技术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相关学历专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经验等证明材料;
4.厂房建设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场地建设设计图,材料规格、厂房设计效果图等资料;
5.资金证明材料:近3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自筹资金证明;
6.信誉证明材料: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声明、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
7.运营方案:包括育苗计划(重点明确水稻、油菜、玉米、蔬菜等主导作物育苗安排)、技术保障、种苗供应、服务承诺、安全生产、公益服务落实等内容,明确运营目标、实施措施和保障机制,结合好花红镇农业产业特点制定;
8.其他相关材料:申报主体获得的荣誉称号、示范认定文件(若有),以及能够证明自身实力、示范带动作用、适配县域产业发展的相关材料。
六、遴选程序
公告发布: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花开好花红)渠道发布遴选公告。
自主申报:申报主体在截止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指定地点(联系人:伍浩,联系电话:177****2155,地址:********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初审:********办公室对申报主体的材料真实性、本地化服务能力、合规经营情况、适配县域产业特点等进行初审。
评审核实:由****与县农业农村局****小组。评分权重:一是初审复核(占比20%)根据主体提供的资料齐全程度、内容达标程度来进行评分。二是专项评分(占比80%)主要涵盖:技术能力(30分),生产能力(20分),资金实力(20分),运营方案适配性(10分)。
镇政府审定:评审小组将评审结果报****党政专题会议研究审定,确定拟入选运营主体名单。
公示公告:拟入选运营主体名单在****官网(微信公众号:花开好花红)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举报属实、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其入选资格,并按评审排名依次递补。
合同签订:公示无异议后,****与入选运营主体签订运营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运营期限、考核标准、违约责任等相关事项,入选主体按合同约定开展运营工作,****政府及上级农业农村部门监管。
七、考核管理
****建立健全运营主体考核管理制度,联合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实行年度考核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对运营主体的种苗质量、供应能力、技术服务、基地管理、公益服务落实、示范带动作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的,可继续履行运营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解除运营合同,重新公开遴选运营主体。
八、扶持政策
对入选的运营主体,可根据好花红镇实际情况,给予以下扶持政策(具体标准按相关文件执行):
1.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级相关农业项目和资金扶持,协助对接农机购置补贴等相关政策;
2.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支持,组织运营主体技术人员参加各类农技培训、交流活动,助力提升育苗技术水平;
3.协助对接种苗销售渠道,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助力运营主体拓宽市场,推动县域种苗产销衔接。
九、其他事项
申报主体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需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与**县农业相关项目遴选。
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主体自行承担申报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本遴选公告解释权属****。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研究确定。
申报时间:2026年3月23日—2026年3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联系人及电话:伍浩,177****2155;地址:********办公室(****5楼504)。
本次遴选举报电话:085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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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