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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21554X2 | 建设单位法人:吴锦宇 |
| 代亚彤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市辖区**区 |
| ******办事处创意大道1号2楼 |
| **加油站扩建加油加气合建站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19-加油、加气站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F5265-F5265-机动车燃油零售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办事处创意大道1号 |
| 经度:105.82392 纬度: 30.1549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2-22 |
| 渝(潼)环准〔2021〕07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7-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78 |
| 42 | 运营单位名称:中国石****公司****公司 |
| 915********567421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精创****公司 |
| 915********5888491 | 验收监测单位:昀启(**)****公司 |
| ****0000MADETU1W1Y | 竣工时间:2025-07-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1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213tir1P |
| 二级加油加气合建站 | 实际建设情况:二级加油加气合建站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销售汽油8000t、柴油4000t、LNG 1500t、车用尿素50t。 | 实际建设情况:年销售汽油8000t、柴油4000t、LNG 1500t、车用尿素50t。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卸油加油、卸气加气 | 实际建设情况:卸油加油、卸气加气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污染防治 加油部分,卸油,92#、95#、98#汽油储油罐安装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即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加油,采用具有油气回收功能自封式税控加油机(即二次油气回收系统);预留三次回收系统。并建有3根小于4.0m通气立管,末端设置P/V呼吸阀和阻火器;加气部分,LNG放散管1根,高于地面5m;化粪池臭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建有专用燃烧尾气管引至站房外排放;职工食堂餐饮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处理引至屋顶排放。 (2)地表水污染防治 依托部分:依托现有隔油池(三段式水封井)1座,容积约6.0m3;依托现有化粪池1座,日污水处理量为6m3。**及整改部分**1座0.5m3隔油池;**1座5m3沉砂池; (3)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 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埋地油罐、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隔油池以及工艺管线),其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按照GB 18598执行;一般防渗区(加油加气区、道路、化粪池、洗车房等),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或与1.5m厚黏土层等效;简单防渗区(站房、换电用房),地面应硬化; (4)噪声防治 采取隔声、减振、吸声、消声和绿化等。 (5)固废污染防治 生活垃圾,****服务区垃圾收运系统收运、处置;餐厨垃圾设置专用餐厨垃圾收集桶,定期交由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单位统一处置。危险废物,依托现有的1座危废暂存间(约1.0m2)暂存,设置有危险废物标识、标牌,满足“四防”要求,定期交危废资质单位收运处置。洗车房沉砂池、化粪池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委托专业清掏单位进行清掏、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污染防治 在卸油口处建有汽油卸油油气回收接口(即一次油气回收系统);采用具有油气回收功能的自封式税控加油机(带油气回收功能,即二次油气回收系统)。三次油气回收,在预留三次油气回收系统接口处建有1套油气处理装置,采用冷凝+膜分离油气回收处理工艺,处理后经不低于4m的立管排放,立管末端设有P/V呼吸阀和阻火器。油气回收安装有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储油罐区建有3根不小于4.0m通气立管。一体式LNG撬装设备建有1根LNG放散管,高于地面5m。化粪池臭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建有专用燃烧尾气管引至站房外排放。职工食堂餐饮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处理引至屋顶排放。 (2)地表水污染防治 职工食堂餐饮废水、生活污水建有1座0.5m3隔油池,1座43.5m3化粪池;加油加气地面冲洗废水建有6m3隔油池(三段式水封井,依托原有);车辆冲洗废水,建有1座5m3沉砂池。 (3)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 已按要求落实了土壤、地下水分区防渗要求,相关措施详见4.2.2小结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调查情况。 (4)噪声防治 采取隔声、减振、吸声、消声和绿化等。 (5)固废污染防治 一般固废,洗车房沉砂池、化粪池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委托专业清掏单位进行清掏、处置;零售产生的废弃包装物交废旧**回收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建有1座1.0m2的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当地环卫部门。餐厨垃圾设置专用餐厨垃圾收集桶,定期交由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单位统一处置。 |
| 强化了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化粪池由6m3变更为43.5m3;优化了厂区污废水处理方案,洗车废水单独处理达标后与预处理达标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强化了油气治理措施,增设了三次油气回收系统(油气处理装置),采用冷凝+膜油气回收处理工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站内主要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的相关要求。 2.储油罐、LNG储罐应符合《储罐区防火设计规范》的有关规范,建立安全作业操作规程,设置液位、温度等探测系统,并与报警设施连接。 3.储油罐及工艺管线应配备建设防渗漏检测系统,设置切断油品、气源的切断阀。加油(卸油)、加气(卸气)枪软管上应设安全拉断阀,软管的长度不应大于6m。加卸气设施应满足工作温度的要求。 4.站内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定期对油品、天然气储存、输送、零售环节的设备、管道、阀门、法兰盘等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 5.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灭火毯、灭火沙子、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消防砂池和移动式水泵、医用急救包、报警装置、消防沙袋等,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技术培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6.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埋地油罐区、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隔油池以及工艺管线),其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按照GB 18598执行;一般防渗区(包括加油棚区、道路、化粪池),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 或与1.5m 厚粘土层等效;简单防渗区(站房),地面应硬化; 7.加油区、卸油区地面均应设置地面截污沟,并导流至隔油池; 8.应按照规范要求备足灭火器材及消防沙、消防沙袋等应急物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安全标识、规范安全操作; 9.应组织更新修订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 实际建设情况:(1)站内主要建构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满足《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相关要求。 (2)储油罐为地埋式储油罐,一体式LNG撬装设备建设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文件要求,建有卸(加)油、卸(加)气安全作业操作规程,储罐建有液位、温度、渗漏、视频监控等探测系统,并与报警系统连接。 (3)储油罐及工艺管线建有渗漏检测系统,在加油(气)机、站房、卸油、卸气作业区设置有紧急切断按钮;加油(卸油)、加气(卸气)枪软管上安装有安全拉断阀。 (4)加气部分,建有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全站建有5个可燃气体探头;建立有设备检修、维护和保养管理制度,定期对油品、天然气储存、输送、零售环节的设备、管道、阀门、法兰盘等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 (5)站内配备有足够的应急物资,包括灭火毯、消防沙、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消防栓、医用急救包、报警装置、消防沙袋等。定期开展了消防、安全技术培训。 (6)分区防渗,已按要求落实了土壤、地下水分区防渗要求,相关措施详见4.2.2小结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调查情况。 (7)加油作业区、卸油区均建有截流沟,并与隔油池连接。 (8)站内配备有足够的应急物资,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有安全标识、安全操作或作业规程等。 (9)已按要求修订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现行有效预案版本号为2025年修订版(第3版),备案编号为500223-2025-053-L;按要求编制了《****(LNG部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编号:ZSYTNJN-2025),备案编号为:**经信预案-2025-0004。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175 | 0 | 0 | 0 | 0.175 | 0.175 | |
| 0 | 0.064 | 0 | 0 | 0 | 0.064 | 0.064 | |
| 0 | 0.0004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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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隔油池(三段式水封井,6m3)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依托现有 | 开展了验收监测 | |
| 2 | 5.0m3沉砂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已建成 | 已开展监测 | |
| 3 | 0.5m3隔油池,化粪池(43.5m3/d)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已建成 | 开展了验收监测 |
| 1 | 汽油卸油建有油气回收系统(即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包括设置回气管线快速接头、油罐安装卸油防溢阀和浮球阀以及通气管顶部真空压力帽,卸油时,油罐内油气由卸油油气回收管经快速接头排入油罐车 |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 | 已建成 | 开展了验收监测 | |
| 2 | 采用具有油气回收功能自封式税控加油机(即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时油气通过油气分离阀、油气过滤器后,通过加油机内油气回收泵将油气输回油罐 |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 | 已建成 | 开展了验收监测 | |
| 3 | 三次油气回收,建有1套油气处理装置,采用冷凝+膜分离油气回收处理工艺,处理后经不低于4m的立管排放,立管末端设有P/V呼吸阀和阻火器。 |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 | 已建成 | 开展了验收监测 |
| 1 | 采取吸声、消声、隔声、减振及厂区绿化吸声等综合措施 | 非临路一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夜间50dB;临创意大道、**大道一侧执行4a类排放标准,即昼间70dB,夜间55dB。 | 已建成 | 开展了验收监测 |
| 1 | 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埋地油罐、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隔油池以及工艺管线),其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按照GB 18598执行;一般防渗区(加油加气区、道路、化粪池、洗车房等),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或与1.5m厚黏土层等效;简单防渗区(站房、换电用房),地面应硬化; | 已按要求落实了土壤、地下水分区防渗要求,相关措施详见4.2.2小结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调查情况。 |
| 1 | 生活垃圾,****服务区垃圾收运系统收运、处置;餐厨垃圾设置专用餐厨垃圾收集桶,定期交由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单位统一处置。危险废物,依托现有的1座危废暂存间(约1.0m2)暂存,设置有危险废物标识、标牌,满足“四防”要求,定期交危废资质单位收运处置。洗车房沉砂池、化粪池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委托专业清掏单位进行清掏、处置。 | 一般固废,洗车房沉砂池、化粪池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委托专业清掏单位进行清掏、处置;零售产生的废弃包装物交废旧**回收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建有1座1.0m2的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当地环卫部门。餐厨垃圾设置专用餐厨垃圾收集桶,定期交由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单位统一处置。 |
| 1 | 1.站内主要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的相关要求。 2.储油罐、LNG储罐应符合《储罐区防火设计规范》的有关规范,建立安全作业操作规程,设置液位、温度等探测系统,并与报警设施连接。 3.储油罐及工艺管线应配备建设防渗漏检测系统,设置切断油品、气源的切断阀。加油(卸油)、加气(卸气)枪软管上应设安全拉断阀,软管的长度不应大于6m。加卸气设施应满足工作温度的要求。 4.站内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定期对油品、天然气储存、输送、零售环节的设备、管道、阀门、法兰盘等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 5.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灭火毯、灭火沙子、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消防砂池和移动式水泵、医用急救包、报警装置、消防沙袋等,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技术培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6.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埋地油罐区、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隔油池以及工艺管线),其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按照GB 18598执行;一般防渗区(包括加油棚区、道路、化粪池),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 或与1.5m 厚粘土层等效;简单防渗区(站房),地面应硬化; 7.加油区、卸油区地面均应设置地面截污沟,并导流至隔油池; 8.应按照规范要求备足灭火器材及消防沙、消防沙袋等应急物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安全标识、规范安全操作; 9.应组织更新修订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 (1)站内主要建构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满足《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相关要求。 (2)储油罐为地埋式储油罐,一体式LNG撬装设备建设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文件要求,建有卸(加)油、卸(加)气安全作业操作规程,储罐建有液位、温度、渗漏、视频监控等探测系统,并与报警系统连接。 (3)储油罐及工艺管线建有渗漏检测系统,在加油(气)机、站房、卸油、卸气作业区设置有紧急切断按钮;加油(卸油)、加气(卸气)枪软管上安装有安全拉断阀。 (4)加气部分,建有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全站建有5个可燃气体探头;建立有设备检修、维护和保养管理制度,定期对油品、天然气储存、输送、零售环节的设备、管道、阀门、法兰盘等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 (5)站内配备有足够的应急物资,包括灭火毯、消防沙、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消防栓、医用急救包、报警装置、消防沙袋等。定期开展了消防、安全技术培训。 (6)分区防渗,已按要求落实了土壤、地下水分区防渗要求,相关措施详见4.2.2小结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调查情况。 (7)加油作业区、卸油区均建有截流沟,并与隔油池连接。 (8)站内配备有足够的应急物资,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有安全标识、安全操作或作业规程等。 (9)已按要求修订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现行有效预案版本号为2025年修订版(第3版),备案编号为500223-2025-053-L;按要求编制了《****(LNG部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编号:ZSYTNJN-2025),备案编号为:**经信预案-2025-0004。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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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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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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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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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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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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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