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十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第二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地块信息
本项目位于**区南邵镇,四至范围为:北至现状景平街,南至景荣街,东邻双营西路,西至文创路。2026年1月22取得《******CP00-1101-0051等地块(十期一级开发)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本次对已具备现场采样条件的第二批地块(CP00-1101-0057、0062、0063地块)开展调查,合计总面积是71795.574平方米。
原土地用途为农田(水浇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业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乔木林地、****广场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拟建设为包括独立生活、协助生活、专业护理、康复医院等几****社区。结合《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用途变更为居住、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三、调查单位
单位名称:**远大****公司
单位地址:**市**区城南街道中兴路21号院1号楼2层210室
联系方式:138****7501 王工
四、初查报告结论
通过收集地块现状和历史资料,进行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对该地块进行污染物识别及交叉污染分析。识别得到土壤和地下水中需关注的特征污染物有石油烃、铅、汞、铬、镉、有机氯和有机磷农药。
初步采样调查阶段,在调查范围内布设25个土壤采样点,4眼地下水监测井。获取调查地块内有代表性土壤样品119件、地下水样品5件送实验室检测。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共计55项,检出8项,评价结果表明,其检出的重金属物质和石油烃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标准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调查地块土壤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风险,符合规划用地要求。
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79项,检出24项,评价结果表明: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和锰超过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值,其余检测项目均未超Ⅲ类标准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和锰含量较高的原因主要与区域背景有关。本地块未来建设规划采用城市市政供水管网集中供水,不开发饮用地下水,不存在暴露途径影响人体健康,因此不需要开展地下水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
综合土壤及地下水检测结果分析,本项目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满足规划用地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查阅纸质版调查报告的方式和途径:前往初查单位地址查阅纸质报告
五、意见提交形式
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调查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