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分类: | 土地 | ||
| 发布机构: | **** | 公开日期: | 2026-03-25 | ||
| 标题: | ****征收土地预公告(樊征预公告〔2026〕6号) | ||||
| 文号: | 樊征预公告〔2026〕6号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2026-03-25 | 终止时间: | 来源: | ******建设局**分局 | |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拟征收樊****社区、张桥社区、杨湖社区、王伙社区、白湾社区、柿铺社区、****社区、****社区,****社区、**社区,团山镇马棚村、李冲村、黄庄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樊****社区、张桥社区、杨湖社区、王伙社区、白湾社区、柿铺社区、****社区、****社区,****社区、**社区,团山镇马棚村、李冲村、黄庄村,总面积32.7486公顷,****社区1.3231公顷、张桥社区1.0736公顷、杨湖社区1.0266公顷、王伙社区6.3771公顷、白湾社区2.0926公顷、柿铺社区4.7385公顷、****社区0.2444公顷、****社区4.5188公顷,****社区4.1949公顷、**社区4.5411公顷,团山镇马棚村0.9156公顷、李冲村1.0731公顷、黄庄村0.6292公顷。四至清楚。
二、征收土地理由
拟征收集体土地用于G55二广高速公路**郜营枢纽至**隆中互通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樊**段)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因G55二广高速公路**郜营枢纽至**隆中互通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樊**段)建设用地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政府土地征收工作安排,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办事处****社区、张桥社区、杨湖社区、王伙社区、白湾社区、柿铺社区、****社区、****社区,****政府****社区、**社区,****政府和马棚村、李冲村、黄庄村**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鄂人社〔2015〕2号)等有关规定,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办事处****社区、张桥社区、杨湖社区、王伙社区、白湾社区、柿铺社区、****社区、****社区,****政府****社区、**社区,****政府和马棚村、李冲村、黄庄村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涉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实施征地时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街道)、村(社区)、****小组,****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公布网址为http://www.****.cn/。
特此公告。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