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来《****关于申请1×100MW高效超临界煤气发电工程项目的请示》(大**〔2025〕2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利用你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气,降低企业综合能耗,促进节能减排,实现**综合利用,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1×100MW高效超临界煤气发电工程项目(项目编码:****)。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区松下镇****厂区内球团竖炉西南侧。
三、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1台480t/h高效超临界煤气锅炉、1套100MW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约28120万元,资金来源均由项目单位自筹。
项目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林美容(持股87.5%)、林玲(持股12.5%)。
五、你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选用技术先进的设备,强化管理,确保各项节能和**综合利用方案落到实处,满足国家节能要求。项目建成后所发电量自发自用。
六、项目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鉴于该项目属于非国有资金投资的能源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单位申请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重要材料采购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等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政府出具的《****政府关于****1×100MW高效超临界煤气发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长政综〔2025〕120号),****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对进行备案的复函》,****规划局出具的《不动产权证书》〔闽(2024)**区不动产权第****734号〕及《关于****1×100MW高效超临界煤气发电工程项目用地规划的意见的复函》。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工程质量监督等相关手续。你司要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同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设施“三同时”,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推进。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要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的总体要求,强化属地安全管理责任,配合****管理部门,督促项目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建设、运营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委员会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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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1×100MW高效超临界煤气发电工程项目的请示》(大**〔2025〕2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利用你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气,降低企业综合能耗,促进节能减排,实现**综合利用,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1×100MW高效超临界煤气发电工程项目(项目编码:****)。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区松下镇****厂区内球团竖炉西南侧。
三、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1台480t/h高效超临界煤气锅炉、1套100MW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约28120万元,资金来源均由项目单位自筹。
项目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林美容(持股87.5%)、林玲(持股12.5%)。
五、你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选用技术先进的设备,强化管理,确保各项节能和**综合利用方案落到实处,满足国家节能要求。项目建成后所发电量自发自用。
六、项目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鉴于该项目属于非国有资金投资的能源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单位申请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重要材料采购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等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政府出具的《****政府关于****1×100MW高效超临界煤气发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长政综〔2025〕120号),****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对进行备案的复函》,****规划局出具的《不动产权证书》〔闽(2024)**区不动产权第****734号〕及《关于****1×100MW高效超临界煤气发电工程项目用地规划的意见的复函》。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工程质量监督等相关手续。你司要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同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设施“三同时”,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推进。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要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的总体要求,强化属地安全管理责任,配合****管理部门,督促项目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建设、运营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委员会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