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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厅《关于开展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辽文旅办发〔2026〕7号)要求,我局组织**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2025年评估工作。现对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书面方式向****广播电视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同时,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广播电视局文化艺术科
通讯地址:**市市府路68号1207室
电子邮箱:****@163.com
联系电话:0416-****392
特此公告。
****广播电视局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