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123********00449XQ-****0318-000210-0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6-03-25 15:47:05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1 | ****001 | ****新院区建设项目医疗专项工程配电电缆及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公开招标 | 270.0 |
****新院区建设项目医疗专项工程配电电缆及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新院区建设项目医疗专项工程配电电缆及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作如下澄清。
1、招标公告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2、如为经销(代理)商投标,须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有效授权(代理)证明,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经销(代理)商参加投标。”
现修改为“如为经销(代理)商投标,须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所投品牌型号的有效授权(代理)证明,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经销(代理)商参加投标。”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4.1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5)其他要求:投标人只能投标一个品牌。如为经销(代理)商投标,须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有效授权(代理)证明,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经销(代理)商参加投标。”
现修改为“(5)其他要求:如为经销(代理)商投标,须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所投品牌型号的有效授权(代理)证明,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经销(代理)商参加投标。”
此答疑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原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上澄清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地址:**县**镇五岳东路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先生
电话:0564-****714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紫云路888号
项目负责人:纪苗(受理异议人)
电话:0551-****1404
2026年3月25日
|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 澄清与修改公告 | ****新院区﹒﹒﹒变更公告.pdf |
| 澄清与修改公告附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正文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