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胃镜和电子肠镜设备购置项目
-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电子胃镜和电子肠镜设备购置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2月28日
5、评审日期:2026年3月24日
二、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备注 |
| **** | 电子胃镜和电子肠镜设备购置(详见采购清单全部内容) | **** | **省**市**县郑庵镇轩城大道66号华朗科技产业园7层793室 | 评审总得分: 94.0分 |
| 中标金额(元) | 供货期 | 质保期 | 质量 | |
| 870000.00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
评审专家名单
****委员会主任)、孙艳会、王维、朱永伟、潘红敏(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14790元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分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中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县荆楚路与上九路交叉口
联系人:牛先生
联系方式:0377-****2197
2.监督部门:****委员会
监督部门代码:****1326MB0Q186695
地址:**省**市**县丹江大道中段
联系人:安先生
联系电话:0377-****276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服务中心7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30****2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