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西改线废弃铁路堆场项目位于**省**市,处于**西站东南方向,项目南侧为西苕溪,东北侧和北侧分别为宣杭铁路和合杭高铁,西****基地。面积约15232㎡。
二、竞价条件
(一)竞商人资格条件
1.近三年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未曾发生重**全事故的;
2.****集团商家资信黑名单的;
3.竞商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次竞价说明各项规定;
4.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项目招商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要求资质齐全、社会信用及经营业绩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相关经营企业;
5.拟经营业态需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一致,且具有类似业态经营业绩;
6.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竞商;
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竞商。一经发现,招商人有权拒绝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参与竞商;已经报名参与竞商的,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竞商文件无效。参与竞商的企业之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具有关联关系:
⑴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之间;
⑵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
⑶****公司****公司****公司之间;
⑷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控制或共同控制的企业之间;
⑸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8.签署项目保证书。
(二)商务条件
1. 首年租金底价:按128万元/年(面积15232㎡);
2.租期及递增率:8年,前2年不递增,第3年起年租金逐年递增1%;
3.报价方式及加价幅度:以项目总价进行报价,加价幅度为10000元或其整数倍;
4.履约保证金:末年年租金的25%;
5.支付周期:中商人于中商后签订框架协议,待项目取****集团有限公司立项批复后签订正式租赁协议,一次性支付2年租金,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续费用按年支付,先付后用;
6.竞商保证金:26万元,待项目取****集团有限公司立项批复并支付首次租金后无息退还;
7.业态:堆场,场地内不允许中商人新增固定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增设可移动构筑物、经营其他业态须经招商人书面审核同意,****政府审批的,由中商人自行申报审批;
8.中商后不得转租分租;
9.招商人负责堆场基础设施(硬面(含场地周围围墙等)及其引起的电力、给排水、通信等相关工程)等条件建设,承租人根据现有条件作出经营堆场所需租金报价;
10.项目竣工验收之日,即为资产交付之日,也为履约起算之日;
11.物业管理、水、电等费用,由中商人自行承担;
12.经营不得违反国家、地方和铁路相关管理规定
13.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地方政府拆迁、征收、借用,铁路建设需要及其它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协议提前终止,招商人不赔偿中商人的任何损失。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请登录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cn注册并报名,注册报名后,通过竞商资质审核后才有资格参加网上竞价,报名时间:2026年3月26日9:00—2026年4月7日9:00;
2.报名及资格预审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项目保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有)、受托人身份证(如有);
注:以上材料均须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上传至国铁招商平台。(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类似业态经营业绩证明材料;
3.踏勘时间:不集中组织踏勘活动,竞商人自行前往踏勘;
4.交纳竞商保证金:于2026年4月7日11时前存入****指定银行账户,中商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按合同相关条款补足,如因中商候选人或中商人自身原因违约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未通过竞商资质审查的竞商人及未中商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单位名称:****
开户行:****银行**城站支行
账号:120********01830316
5.竞价时间:2026年4月7日13:30-2026年4月7日14:30;
6.竞价规则:竞价过程实行首年租金底价起拍,每次以加价的方式进行竞价。本次竞价设置延时30次,每次延时1分钟,每次最后30秒之内报价系统可能视为无效报价。竞价中必须选择升价竞价,否则视为放弃。规定时间内系统认定的出价最高者视为中商候选人,竞价结束后,招商人上级单位需对本项目招商结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中商公示;
7.本轮公开竞价项目的有效报名人数不足一家时,本轮竞价终止。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黄先生:139****2380
注:
1.本公告与竞价说明不一致的,以竞价说明为准,具体详见国铁招商平台。 2.本项目后续公告(含招商结果)统一在国铁招商平台进行公示。 3.本项目不接受中介(代理)报名。 4.声明:我司招商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请各位商家不信谣,不传谣。 5.此公告解释权归****。 附件下载1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