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公司**90万吨/年页岩油轻烃净化装置项目等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4日-2026年3月30日。
电话:0451-****3060 传真:0451-****3060
通讯地址:**省****岗区海星街3****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1500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拟批复 意见 |
| 1 | ****公司**90万吨/年页岩油轻烃净化装置项目 | **市**区 | **** | ******公司 | 该项目为改扩建工程,位于**省**市****公司化工区内。本项目**1套90万吨/年页岩油轻烃净化装置,装置主要包括轻烃分离塔、吸收塔、溶剂再生塔、地下污油罐等;**1座轻烃净化现场机柜室,内设置机柜间、UPS间、空调机房等。本项目循环水、氮气、中心化验室、供水、供热、供电、污水处理系统、危险废物贮存库、事故池等均依托现有工程,废气处理系统依托在建工程。页岩油轻烃输送工程、胺洗单元改造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现场洒水降尘并设置围挡,物料加盖篷布等,场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要求。运营期,富液闪蒸罐产生的闪蒸烃和酸性气分液罐罐顶产生的酸性气,经密闭管线收集后,依托塑料厂RTO焚烧炉处理,塑料厂RTO焚烧炉排放的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还应符合《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含2024年修改单)要求;加强运行管理,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采用泄漏检测与修复系统检测,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应符合《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含2024年修改单)要求。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和装置试压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其他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营期,机泵及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循环水系统排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实行分区防渗,对地下污油罐、初期雨水和生产污水地下管道实施重点防渗,装置区地面、围堰实施一般防渗。本项目依托企业现有3口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地下水跟踪监测。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界设置围挡,施工场界噪声排放应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采取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排放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单独存放,清运至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场所;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隔油沉淀池产生的废油属于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险废物贮存库贮存,依法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运营期,废活性炭、废滤芯、实验废液、废机油、废抹布、废包装物、污油罐罐底渣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依托现有危险废物贮存库贮存,依法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火灾报警、电视监视系统并纳入全厂集中监控管理;装置设备管线采用密闭系统,设置安全阀,事故及非正常工况废气依托火炬系统处理;严格雨污管道建设管理,实施雨污分流,防止事故废水污染雨水系统;建立健全三级防控体系,设置总雨水排口切断设施、防漫流及导流设施,依托10000立方米事故池保障事故废水贮存;健全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管理部门的应急联动,并定期演练,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六)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本项目建成投运后,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不得超过3.06吨/年、1.762吨/年、0.176吨/年。 | 有 | 无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