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汾河流域**县干流段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5日-2026年3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101
通讯地址:**市**东街324号
邮编:044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报告编制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汾河流域**县干流段综合治理项目 | 汾河干流**县段,主要涉及村庄包括**县蔡村乡、稷峰镇、**镇 | **** | **和清****公司 | 项目主要针对汾河干流**段(**村至底史村)的水毁项目进行修复,治理长度36.495k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堤防改造工程、穿堤管涵改造、防汛抢险道路改造、边坡防护工程、堤防安全监测工程。 项目总投资金额总投资为39730.7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0万元。 |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按照避让、减缓、修复、补偿、管理、监测的顺序,依次制定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减少临时占地。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后用于农肥。施工期安排在枯水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涉水工程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营地、废水沉淀池要做好防渗,严格注意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的产生,确保施工过程中不污染地下水环境。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避免使用强夯设备,严格控制施工时段,减少噪声污染。 (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土石方开挖期间防尘措施:对施工现场及厂外道路泥土进行及时清理,减少二次扬尘。车辆扬尘的减尘措施:工程配备酒水车,在施工区非雨日的早、中、晚来回酒水,减少扬尘,缩短粉尘污染的影响时段,缩小污染范围;公路段进行定期养护、维护、清扫、洒水,保持道路清洁、湿润、运行正常;装载多尘物料,应对物料适当加湿并苫盖,经常清洗运输车辆。燃油废气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使其排放的废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周围环卫部门进行处置,弃土堆放于临时堆土场,用于临时占地复垦,并采取工程拦挡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众参与:已按规定进行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