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店镇农机服务中心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审批
安徽-六安-金安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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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0024批复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2024-02-04 16:55:56
**区2024-02-04 16:55:56
****发改委
**市**区发展改革****服务中心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金发改审批〔2024〕37号
**市**区发展改革****服务中心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2024-02-04 16:55

**市**区发展改革****服务中心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六****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服务中心的请示》(中政字〔2024〕14号)及《****中心项目实施方案》等资料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你单位报送的的《****中心项目实施方案》。

二、建设地点:**市**区中店镇张庵村。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占地面积9.32亩,**钢构大棚2696平方米,其中机械库棚507.6平方米(含100平方米维修保养车间)、育秧工厂800.9平方米、烘干机房1387.5平方米(含120****中心),配套水、电、厂区硬化等相关附属设施。

四、项目代码:****。

五、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48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资金350万元,自筹资金130万元。

六、建设期限:2个月。

请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等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法依规开展工程招投标和监理工作,健全项目管理组织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控制工程造价,及时报送投资统计表,并将工程建设进度及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告知我委。

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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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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