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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00058 | 信息分类:批复 | |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发文日期:2024-10-16 17:30:32 | |
| **区 | 生成日期:2024-10-16 17:30:32 | |
| ****发改委 | ||
| 废止时间: | ||
| **市**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 金发改审批〔2024〕545号 | 关键词:||
**市**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体育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给予**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金体字〔2024〕33号)及《**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建议书》等资料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群众健身需求,完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点:**区淠河总干渠**公园。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①主要建设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和智能健身路径等4块运动场地,包含灯光照明、排水等;②完善标识标牌、健康知识宣传栏,以及苗木移栽和增加休息椅等附属场地设施。
五、项目匡算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97.17万元,资金来源为体彩公益金。
六、建设期限:2个月。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同时尽快落实该项目的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节能审查、建设资金等前期工作。待以上工作完成后,将项目实施方案报我委审批。
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