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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公【2026】002号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文件规定。现将******加工中心项目规划总平面图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市**区木格镇。
二、公示内容:******加工中心项目规划总平面图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8715.27㎡;总建筑占地面积为9130㎡;总建筑面积为9130㎡;(2)容积率0.98;(3)建筑系数48.78%;(4)绿地率1.60%;(5)机动车停车位20个。
三、公示地点:(一)项目地块现场;(二)****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 ****政府信息公告栏;
四、公示期限: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30日。
因该项目规划建设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反映至****窗口,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邮编:537100;联系电话0775-****090)
附件:******加工中心项目规划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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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