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6日—2026年3月27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76****9069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环评科(陵州西路4452****中心)
邮编:253500
m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1 | **** | ****年加工3000吨油脂项目 | **省**市**区糜镇国家电网**50米西侧1号厂房 | ******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1660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1.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臭气浓度、油烟、颗粒物、SO2、NOx、氨、硫化氢 (1)有组织废气:项目上料、破碎、压榨、成品罐存储工序产生的臭气浓度及炼油工序产生的油烟、臭气浓度经管道负压收集,引入1套“油汽分离+真空冷凝+二级喷淋塔”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油烟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中“大型”标准;最低去除率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3中“大型”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SO2、排放浓度及烟气林格曼黑度执行**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一般控制区”标准。NOx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标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生物除臭箱”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氨、硫化氢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2)无组织废气:项目未被收集的废气于厂界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及氨、硫化氢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2.水环境影响: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沉淀废水、浓盐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炼油冷凝水。产生的沉淀废水、浓盐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处理站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单独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站深度处理。本项目污水排放执行《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2025)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间接排****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3.噪声环境影响: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上料机、破碎机、压饼机等设备及环保设备风机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功能区标准。 4.固废影响: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为废包装物、油饼、隔油池废油、污泥、废反渗透膜、废石英砂、废活性炭,产生的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