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心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
| ****中心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
| ****中心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评标公示 |
| 正常 |
| 2026-03-25 16:30:00 |
| 2026-03-30 17:30:00 |
| 2026-03-25 16:30:48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中心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心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中心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6年3月18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 2026 年3月18日。 (二)评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2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 2 人; (2)评标专家 5 人,从 **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专业为:A0402市政公用工程;A0401建筑工程;A0301岩土工程。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共4家,名单如下: 1、******公司 2、****公司 3、****[惠****设计院,****公司] 4、****设计院****公司 (五)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1)特征码检查: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 78号)要求,评标委员会借****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特征码检查: 4家投标单位通过特征码检查。 (2)初步评审不通过情况: ****设计院****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第3.1.2(1)规定。 (3)初步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 3 家投标企业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 (六)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七)废标情况:****设计院****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第3.1.2(1)规定。 ****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经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随机排序。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6年3月18日。 (二)定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2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5人。由招标人按相关程序确定。 (四)定标方法:票决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惠****设计院,****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惠****设计院,****公司] | ||||||||
投标下浮率 | 勘察下浮率:0.30%;设计下浮率:0.3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 勘察设计总工期暂定为10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求对工期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按时完成相应的勘察设计成果)。 | ||||||
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姓名 | 陈昆鹏 | 资质资格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编号:AY****01447);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02****0395) | ||||||
业绩 | / | ||||||||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 | 梁绍巍 | 资质资格 |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编号:AD****00270);道**梁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02****0319)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惠****设计院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公司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惠****设计院,****公司]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和道**梁专业高级工程师;****[惠****设计院,****公司]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业绩情况 | 1. **县园洲镇上园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2.梧村**片区北部路网工程设计 3.**产业园起步区金成路建设及南成排沟改造工程(金鸿公路—**大道)设计 4.勒流街道中部产业园规划路网建设工程设计 5.中韩(**)产业园起步区榄村路工程勘察设计 6.惠环街道 ZKA-087-17 地块产业项目周边道路完善工程勘察设计 7.**(仲恺)人工智能产业园西部片区主要干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
投标下浮率 | 勘察下浮率:0.80%;设计下浮率:0.8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 勘察设计总工期暂定为10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求对工期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按时完成相应的勘察设计成果)。 | ||||||
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姓名 | 马利伟 | 资质资格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编号:AY****00316) | ||||||
业绩 | / | ||||||||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 | 严荣泉 | 资质资格 |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编号:AD****00151);道路与桥梁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021****08131)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公司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勘察资质,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公司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和道路与桥梁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公司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业绩情况 | 1. **碳中和装备产业园**大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2.**新能源汽车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初步设计和勘察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
投标下浮率 | 勘察下浮率:0.50%;设计下浮率:0.5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 勘察设计总工期暂定为10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求对工期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按时完成相应的勘察设计成果)。 | ||||||
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姓名 | 许开军 | 资质资格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编号:AY201****0768) | ||||||
业绩 | / | ||||||||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 | 夏洪 | 资质资格 |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编号:AD****00137);市政**设计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粤高职证第110****036124号)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公司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公司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和市政**设计高级工程师;******公司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业绩情况 | 1. **大道延伸段(小鸦路至**路段)道路工程咨询、测量、勘察、设计项目 2. ****处理厂进场道路晨光路(橘颂大道快捷化鄢家河段)测量、勘察、设计项目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市**县石湾镇**大道汽车产业园商业街B栋229、230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黎展豪 | 联系电话 | 0752-****309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2-****926 | ||||||
联系地址 | **县罗阳街道西北路60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03月25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6年03月30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103)。 | ||||||||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