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挤出片材、塑胶复合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街道**西路12号,邮编:516001
联系电话:0752-****9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挤出片材、塑胶复合材料生产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区水口街道青荔四路7号第4栋厂房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市**区水口街道青荔四路7号第4栋厂房,占地面积1628.25平方米,建筑面积6962.59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主要从事挤出片材和塑胶复合材料的生产,年产挤出片材2000吨和塑胶复合材料800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气,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水:间接冷却用水、冷却池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用水,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惠****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运营期主要的噪声污染源为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机械噪声,生产设备采用降噪措施、厂房隔声、厂区围墙、厂区绿化等措施进行降噪。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采取网络等方式公示。 |
| 时间: | 2026-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