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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农先处〔2026〕1号
当事人:张**
身份证号码:511027********3813
联系电话:173****1517
2026年3月16日,县农业农村局在**县高塔镇**村二社依法查获一批持有使用变造动物检疫证明经营运输的仔猪11头,已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因生猪属鲜活易腐物品,不宜长期存放,为防止疫病传播、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相关规定,经机关负责人批准,本机关决定对上述11头涉案生猪予以公开拍卖(先行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物品
涉案生猪:11头(起拍价:16元/公斤,市场价:20元/公斤),每次竞拍以头数为单位,竞拍者最多竞拍11头,每次加价不低于0.2元/公斤/次。
二、处置方式
进行现场公开拍卖,所得价款予以暂扣,待本案办结后依法作出处理。
三、竞拍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3月25日上午9:00-27日下午18:00;
报名方式:本次以电话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竞拍人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身份信息报名,电话:0827-****230,地址:****。
四、现场竞拍
拍卖时间:2026年3月28日上午9:00;
拍卖地点:****政府会议室。
五、当事人权利
当事人如对本处置决定有异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件到南****执法大队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我局将依法组织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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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