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石颈镇新屋高岭村**饰面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3月25日至2026年03月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大道北56****环境局**分局,邮编:524400
联系电话:0759-****93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市石颈镇新屋高岭村**饰面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市石颈镇新屋高岭村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市石颈镇新屋高岭村**饰面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位于**市石颈镇新屋高岭村,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1度44分29.943秒,东经110度2分12.385秒,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01425.79平方米,其中**用地面积约34489平方米,配套用地面积约66936.79平方米,项目方案设计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其中52米~35米标高采用山坡露天开采,35米~-40米标高采用凹陷露天开采。矿山总服务期限8年,其中生产服务年限约7年,基建准备期0.5年,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时间0.5年。项目设计开采饰面用花岗岩荒料3万立方米/年,附带可产出饰面用花岗岩边角料5.51万立方米/年,建筑用花岗岩2.8万立方米/年、全风化层1.57万立方米/年、残破积层0.63万立方米/年。项目属于**矿山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境局**分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