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生物质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2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编:424100
联系电话:0735-****8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生物质锅炉项目 |
| 建设地点 | **县**瑶族乡**村、冬芒村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清江尾矿库扩容提质改造及尾砂、废石**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于2025年6月18****生态环境厅批复文件(湘环许决〔2025〕285号),受当地电网供电功率限制,现有供电负荷已无法满足项目生产需求,因此,****拟将原批复的一台电锅炉改建为一台6t/h生物质锅炉,锅炉房占地面积为1000m2,锅炉使用的燃料为外购成型生物质燃料。项目总投资90万元,环保投资22.5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为锅炉燃烧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锅炉燃烧废气经多管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m排气筒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煤锅炉标准。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锅炉软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水、树脂再生产生的反冲洗废水、锅炉排污水随原环评选矿废水一起排至清江尾矿库,执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表2直接排放及修改单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锅炉房封闭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炉灰渣贮存于锅炉房内灰渣堆放区,定期交由农户做肥料使用;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贮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委外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集中收集后贮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机油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5.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树立安全、环保意识,建立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多植树种花种草,搞好项目周围环境的绿化、美化、亮化工作。 6.该项目核定总量控制指标为:SO2≤6.58t/a、NOx≤12.338t/a。 |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