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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保基**全运行,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局令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局令3号)等有关规定及医保协议约定,现将止医保服务协议的1****药店名单公告如下:
止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止日期 | 类别 |
| 1 | 国药控股****公司**医院新特药房 | **市屏淮路333****停车场西侧由北至南第二间) | 2026年3月25日-2026年9月21日 | 零售药店 |
特此公告。
**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结算心
2026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