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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司《关于要求审批**市太姥山旅游景区文旅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山岳景区节点微改造提升工程(智慧景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文悉。****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5〕8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市太姥山旅游景区文旅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山岳景区节点微改造提升工程(智慧景区)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太姥山旅游景区文旅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山岳景区节点微改造提升工程(智慧景区)
(项目代码:****)
二、项目地址
**市
三、建设单位
****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太姥山智慧景区综合管理平台;2.智慧景区综合管理平台运行环境;3.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提升改造;4.智慧通讯网络传输平台;5.一键紧急报警系统;6.智慧停车场管理系统;7.智慧背景音乐广播系统;8.时钟同步系统;9.环境气象监测系统;10.智能巡更系统;11.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12.智能VLOG精彩瞬间;13.AI智能客服系统;14.综合管线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总概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投资850.55万元,其中**费为750万元,建设资金由专项债券资金及业主自筹解决。
六、项目施工工期:6个月
七、其他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走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含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改革局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