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升路以北、秀圣路以东****地块位于**市**区**街道东升西路以北、秀圣路以东,**义庄港,南至东升西路,西至秀圣路,北至义庄路。中心坐标为东经120.700850°,北纬30.782022°,占地面积为13424m2。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为农田和林地,2003年**市****公司在地块内修建钢材批发市场,从事各类钢铁材料的销售。2024年地块内建筑物拆除,现已完成平整。根据《关于****拟出让地块规划情况的说明》(2025.****.4),本地块现规划为商住用地(代码07),属于敏感用地,属于甲类用地。
本次调查工作按第一类用地标准进行采样、检测与评估,样品由中科检测技术****公司检测。2025年12月25日~2026年1月9日完成采样,2025年12月25日~2026年1月29日完成检测,采集41个土壤样品(包含5个土壤现场平行样),2个底泥样品(包括1个底泥现场平行样),5个地下水样品(包含1个地下水现场平行样)。
本地块内布设8个土壤监测点,东侧河流内1个底泥监测点,地块外1个土壤对照点,土壤检测指标为53项,检出项目共计14项。地块内土壤各检测因子均未检出或未超出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表明地块历史生产活动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其污染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内。
本地块内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地块外布设1个地下水对照井,共采集5个地下水样品(包含1个地下水现场平行样)。地下水检测指标共计43项,检出项目29项。从监测结果分析,地块内和对照点浑浊度、肉眼可见物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其余各项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及其他相关评价标准。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2019年9月),上述因子不属于有毒有害指标,且无相关毒性参数和理化参数,且根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禁采地下水工作的通知》(嘉政办发〔2010〕87号),该区域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因此其健康风险可接受。
本地块共布设1个地块外地表水监测点,采集地表水样品数2个(包含1个现场平行样)。地表水检测指标45项,检出29项,其中浊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其余检测因子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及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超标指标均属于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超标原因可能与河道水体流动性差有关。
地块内土壤各检测因子均未检出或未超出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或相应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中超标因子属于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其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内。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本地块历史生产活动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其污染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内,符合第一类用地的各项指标,不属于污染地块,后续可用作第一类用地(商住用地)进行后续的开发利用,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下一步地块详细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