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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伙食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县**镇颍川大道西段北侧农产品批发市场3号楼101-102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伙食配送项目
费率(%):95.****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 | ****伙食配送项目 | 为**市****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配送,包括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蛋类、果蔬类、水产、牛奶、豆制品和原辅材料等(服务人数最终以实际为准),具体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符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 一年(服务满一年后采购人对成交单位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并根据履约评价情况终止或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最多不超过2年) | 符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建新、许冠春、郭艳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费用参照豫招协【2023】02号文件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795512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阳光易招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2.00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县产业集聚区**路东段南侧
联系方式:赵海洋158****6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航海**、**路东2号楼1单元21层2102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156****6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156****6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