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厅关****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13号)、《****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3〕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街实际情况,现公****中心****服务站运营服务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
二、项目名称及购买服务周期
****社区颐康服务站服务项目。服务周期一年,自2026年6月至2027年5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严格按照市、****社区颐康服务站的资助标准执行,****中心运营经费每年40万元,****服务站运营经费每个站点每年5万元。本次委托运营1****中心、5****服务站,服务周期12个月,合计运营经费65万元(含场地水电费、人员经费、服务支持经费、专业支持经费、办公经费及由项目相关其他费用,按合同约定方式分期拨付)。
四、项目服务内容
承接单位须为辖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下列服务,上级政策调整服务内容的,按要求执行:
(一)基本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政策、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服务规范的要求,为本辖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向导、助餐配餐、生活照料、定期巡访、辅具租赁、**通、家庭照护培训、文体教育、居家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全托服务、日间托管、临时托养、医养康养、康复护理等基本养老服务的功能,重点为有需求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服务。服务项目应当根据**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同时,提供养老政策咨询、服务查询、办事指引、服务转介等服务。
(二)拓展服务
根据周边老年人需求开展康复护理、医疗保健、心理慰藉等个性化普惠性养老服务项目。
政府或者上级部门对于项目服务形式或内容有调整的,服务单位应当予以落实执行。
五、项目要求
(一)服务要求
颐康中心、****服务站开展养老服务应符合国家、省、市、区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政策规定及服务标准。
(二)收费要求
实行普惠性收费,其中养老服务向导、文体活动、受委托的定期巡访等服务项目免费提供。运营方应主动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六、承办机构资质要求
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包含为老服务相关内容(提供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
配备养老管理负责人、养老护理员、护士、康复师、社工等人员。
七、参加比选报名材料
1.****中心****服务站的工作计划方案;
2.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廉洁自律承诺书(见附件);
4.与本次采购服务相关资质证书及业绩佐证材料。
以上资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八、单位选定
报名截止后,我单位将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综合评选,择优确定承接单位,确定中选单位后,会向其通知,其他未中选单位,我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九、报名时间
2026年4月13日至4月17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十、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区**路289****服务中心,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20-****6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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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