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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遴选**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承接单位的公告》等有关要求,经申报、评审等程序,****学院作为**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的承接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3月25日至3月30日。如对拟聘任单位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国资委规划发展科提出,并说明具体理由。
邮寄地址:**省**市**区景德路19号**国资大厦15楼1508室规划发展科,联系电话:0758-****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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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