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华展纸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评审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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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南海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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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华展纸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评审前)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生态环境厅 ******厅 ****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工作规定的通知》(粤环发〔2024〕4号)等文件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保障调查地块再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本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地块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受委托后,**省****公司开展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编制完成了《**市**区华展纸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现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一、 土地使用权人

单位名称:****

地址:**省**市**区里水镇**沿**路6号

二、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

单位名称:**省****公司

地址:**市**区桂城街道金融高新区智富大厦33楼

联系人:何工

联系方式:0757-****8530

三、 地块概况

地块名称:**市**区华展纸厂地块

地块地址;**市**区里广**侧、水口水道西侧

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3. 177805°,北纬23.194596°

地块面积:11057.93m2

用地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

四、 结论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时间为2025年11月~2025年12月。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了解到,调查地块前土地使用权人为****,现权属于****。1981年以前,调查地块为农田和山岗;1981年起,地块内开始平整土地建设工业厂房,厂房于1983年建成投产,企业曾用名“****造纸厂”和“****造纸厂”,主要从事夹板纸的生产。1990年,由于股权变更等原因,企业完成改制并正式更名为“****”,后生产经营至2020年12月。2021年起,企业停产搬迁,厂房陆续拆除。2024年,厂房完成拆除后闲置为空地。2025年12月,对调查地块范围进行清表平整后闲置为空地。

调查地块东面隔空地为水口水道,西面为百顺产业园A区(进驻了多家国际物流仓库、****餐饮店、光辉进口木箱厂),南面为志高喷涂仓库、比利仓库,北面隔里广路为花坛、绿地。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内历史工业企业仅进驻****一家企业,属于重点行业企业,且经营时间较长,基于保守原则,本次调查将整个地块视为重点区域。根据地块内入驻企业的生产工艺、原辅材料等使用情况,同时结合《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以及地块周边企业的生产经营对环境的影响,综合识别调查地块内潜在的关注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铅、镉、六价铬、汞、镍、砷、铜、锌)、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氟化物、多环芳烃(16项)、多氯联苯、可吸附有机卤素(AOX)。

第二阶段调查土壤采样时间为2026年2月3日~2026年2月6日,地下水采样时间为2026年2月8日。根据收集的资料、人员访谈信息,综合污染识别结果,根据《**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所划定的重点区域,考虑到企业生产历史较早,且属于重点行业企业,基于保守原则,将整个地块全部视为重点区域,地块面积为11057.93m2。本次调查采用系统布点法和专业判断布点法相结合的方式,将其按正方形网格划分工作单元,原则上不超过1600 m2网格密度,在每个工作单元中布设采样点,同时结合专业判断法将采样点设置在浆池、浆塔、废水处理站、柴油储罐、输水管线、锅炉房等重点区域内的关键疑似污染位置,并结合疑似污染位置分布情况适当在网格内增加点位数量。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14个土壤采样点,布点密度约为789.85m2/个,布点密度小于1600m2/个,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土壤柱状样钻探深度为6.0~8.0m,每个钻孔垂直方向采集5~6层土壤样品,共采集土壤样品72份(不含平行样)。

所有土壤样品监测指标均包括pH、水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45项基本项目,所有点位均加测石油烃(C10-C40),S1点位加测多环芳烃(8项:苊烯、苊、芴、菲、蒽、芘、荧蒽、苯并(g,h,i)苝),S2、S3/GW1、S5、S6/GW3、S7、S10/GW4点位加测多环芳烃(8项:苊烯、苊、芴、菲、蒽、芘、荧蒽、苯并(g,h,i)苝)、锌,S4/GW2点位加测多环芳烃(8项:苊烯、苊、芴、菲、蒽、芘、荧蒽、苯并(g,h,i)苝)、多氯联苯(总量)、3,3'4,4',5-五氯联苯(PCB126)、3,3',4,4',5,5'-六氯联苯(PCB169),S11点位加测多环芳烃(8项:苊烯、苊、芴、菲、蒽、芘、荧蒽、苯并(g,h,i)苝)、氟化物,S12、S13/GW5、S14点位加测多环芳烃(8项:苊烯、苊、芴、菲、蒽、芘、荧蒽、苯并(g,h,i)苝)、氟化物、锌。

地块内共布设5个地下水监测井,采集5份地下水样品(不含平行样),地下水监测指标均包括pH、浊度、六价铬、铜、镍、锌、镉、汞、铅、砷、石油烃(C10-C40)、氟化物、多氯联苯(总量)、多环芳烃(16项)、苯、甲苯、二甲苯、可吸附有机卤素(AOX)。

根据监测结果:

(1)地块内土壤样品所有指标的检测结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推导值或背景值。

(2)地块内地下水样品除浊度、pH超Ⅳ类水限值,可吸附有机卤素(AOX)低于《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标准限值,其余检测指标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限值或推导值。浊度、pH不属于GB/T 14848-2017中有毒有害指标,未列入《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附录H 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地块所在区域全面覆盖自来水管网,不开采地块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或其他用途,不存在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暴露途径,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因此,无须启动地下水详细调查。

综上,本地块可作为居住用地(R2)进行再开发利用。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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