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已完成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任务清单(序号五十)涉及问题的整改工作,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保传〔2025〕2号)要求,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整改问题:破坏生态私挖滥采违法行为打击不力。**县、**等个别地区矿产**监管不到位,非法采矿、以生态修复名义盗采**问题时有发生。**县齐****公司花岗岩矿采矿许可证2020年3月3日到期,现场堆放大量石材;郎家庄乡****采石场山坡、山谷堆满剥**料。**河****公司在实施固体废弃物利用及场地恢复项目过程中,违法开采项目区及周边山体矿产**,挖采面积近7万平方米,区域自然生态系统被破坏。
整改目标: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
整改措施:(一)**县及时对现场堆放石材物料进行清运,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强化日常巡查,严防非法采矿和私自外运售卖等行为。
(二)**责令河****公司严格按照固体废弃物利用及场地恢复治理方案要求,进行修复治理。
(三)认真开展举一反三,督促各涉矿县严格落实“巡查-发现-制止-报告-整改”责任,加大巡查巡防力度,实现非法采矿问题移交查处无缝衔接。同时,借助低空智能监管等各种技术手段,常态化抓好日常监管和打击非法采矿行为。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省环保督查督查提出涉及私挖滥采问题(**县齐****公司问题、**县郎家庄乡葫芦汪村问题、**河****公司问题)。经我局**有关县局、属地乡镇实地核查,均未发现存在非法采矿问题。
(二)****规划局和属地乡镇已落实网格化监管,强化日常巡查,严防非法采矿和私自外运售卖等行为。****规划局已责成河****公司已完成土石料清运,并按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处理厂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要求,完成了恢复治理工作。
(三)已督促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大线索核查处置力度,结合遥感监测、有奖举报、低空监管、网络舆情等强化线索核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防止新增新增非法采矿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坚持常态化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采矿行为,始终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坚持“零容忍”,做到“露头就打、发现即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查实的非法采矿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做到绝不手软,重点落实好“三个坚决”:坚决没收直接用于违法开采的工具、设备;对涉嫌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嫌违规违纪的,坚决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党政纪责任。
四、公示时间:2026年3月24日-2026年4月7日(10工作日)
五、受理部门:****规划局
六、受理电话:0312-****110
七、受理地址:**市**区**北大街1078号219室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规划局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期为准。
****规划局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