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县2025年度乡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报告编制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07日15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受****委托,依据相关规定,****对“**县2025年度乡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报告编制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具体事项如下: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县2025年度乡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报告编制项目
3.预算金额:30.00万元。
4.最高限价:30.0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标。
5.采购需求(简介):**县各镇区2025年度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工作,编制形成乡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报告,并根据上级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服务期限:合同签定后一个月内,完成**县各镇区2025年度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工作,编制形成乡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报告,并根据上级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7.服务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相关的规定,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8.项目地点:**县境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1.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3月26日8时30分至2026年4月3 日18时00分,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邮寄、电子邮件自选,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公司联系获取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7日15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4月07日15点00分(**时间)
地点:****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付款方式:合同履行完毕并通过上级审核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2.建议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人民政府网上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政府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标书代写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4.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包括: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4.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4.2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4.3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委员会结合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双园路391号
联 系 人:陈科长
联系电话:152****3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场B座912室
联系电话:187****5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187****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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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