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关于对****年产4万套汽车脚垫坐垫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 ||
| 索引号 | **** | 分类 |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公示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公开日期 | 2026-03-25 |
| 文号 | 关键词 | ||
| 文件下载 | |||
| 时效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年产4万套汽车脚垫坐垫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6年 3月25日—2026年3月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7-****9039
Email:****@126.com;
通讯地址:****开发区联炬智慧城一楼环保窗口,邮编2237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及编制人 |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年产4万套汽车脚垫坐垫项目 | ****开发区太**路8号 | **** | ****-刘敬武 | ****开发区****侧、漓江路西侧,总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需新增切割机器人、复合机、绣花机、裁床、打版仪、高频机、螺杆泵、拼接设备、包边机、版型设计设备、恒温房、环保设备、变压器等设备;主要原辅料为皮革、海绵、底丝布、毯面、热熔胶等,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年产4万套汽车脚垫坐垫。 | (1)废气:本项目复合工段产生的复合废气(非甲烷总烃和MDI)经集气罩收集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限值,MDI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MDI的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处理厂一期,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噪声经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新增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废打版纸、边角料、残次品、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和废润滑油。其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打版纸、边角料、残次品外售相关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和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可以做到零排放,不影响外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