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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已受理**省****公司的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划拨用地目录》(自然**部令第16号)规定的划拨用地条件,我局拟按划拨方式供地。根据国土**部《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土地用途) |
申请用地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用地 位置 |
用地 现状 |
| **省****公司 |
**南路300-1号(越南楼)危房拆除重建项目 |
0701城镇住宅用地-07010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保障性租赁住房) |
954.915 |
小于等于2.77 |
**区**南路300-1号 |
国有土地 |
*以上公示面积基于CGCS2000
一、本公示时间为10日。对上述项目用地方案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于2026年4月4****办公室反映。
二、受理地点:**市江头北路71号;电话: 0592-****757;传真:****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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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