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县汀江流域古蛟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省**市**县蛟洋镇、**镇 | **县蛟洋****公司 | ****公司 | **县汀江流域古蛟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位于**县蛟洋镇、**镇,涉及汀江流域**县旧县河和黄潭河。总 投 资:6175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污水管网13085米;生态沟渠3250米,清淤32590立方米;生态护岸8670米;****中心****处理站****处理站)改造340t/d,****处理站配套污水管网6821米等。 | (一)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要合理安排工期,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要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 1.施工区不设工人生活营地,工人工作时会产生少量的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民房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单独外排;施工废水主要来自施工车辆和机械设备冲洗废水,收集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淤泥经脱水处理后的水回用于场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2.施工期设置围挡、物料遮盖等防尘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在施工现场设施车辆清洗设备,施工建设过程进行洒水降尘。 3.施工期施工现场四周采用隔声防护措施;采用噪声较低的生产设备,并加强维修保养;禁止夜间施工。建筑施工期间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4.项目余方考虑运至邻近其他建设项目综合利用或合法的弃渣场回填;施工期建筑垃圾清运到需要填方的地点,及时回填并压实;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清运。 5.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做到随挖、随填、随运、随压,减少临时占地。施工扰动的地表应及时压实,若施工期间适逢下雨,则须用塑料布覆盖松软作业面及土堆。施工结束后,裸露地表及边坡应及时进行绿化或硬化。底泥清理施工应尽量选择在枯水期进行,降低对水生生态的影响。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处理站****处理站处理后的尾水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 2.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处理站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各污水处理工艺单元及污泥池产生的恶臭气体。管理单位在清理污泥时注意设施的密闭性以减少恶臭无组织排放,栅渣、污泥应及时清运;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破损情况要及时修复,防止恶臭外溢;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周边绿化,种植乔灌木,夏季加强消毒,防止滋生蚊蝇。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选用高效节能低噪设备,加强对各类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处理站西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处理站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4.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固****处理站产生的格栅渣、污泥。格栅渣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污泥按照要求及时处置,****处理站的暂存时间。污水处理设施中的脱水污泥一般含有大量的有机物、丰富的氮、磷、钾和微量元素,可以有效利用。经污泥干化场脱水后外运至粪场处理。 | 已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6年3月26日-2026年4月1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7-****031 传 真:0597-****985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县北环中路82号
邮政编码:36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