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智能化改造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18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中第三章第3.4.4支付约定中标书代写
采购包2原文:
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并生效后,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付款条件说明:供应商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且经采购法确认后,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
3.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并生效后,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现更正为:
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并生效后,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付款条件说明:供应商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且经采购法确认后,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
3.付款条件说明:在全部货物经采购方验收合同,且确认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后,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25日
****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4)《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乡村**局 ****供销**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0)《****财政厅****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2****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3****财政厅《关于加快****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 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其他:
(1)各供应商应根据“****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财政厅关于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2)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包含响应文件及投标货物价格清单)(响应文件内容须与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文件内容保持一致)。标书代写
名称:****
地址:**县东环一**段5号院
联系方式:139****6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正街246号
联系方式:0916-****76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经办
电话:0916-****768
****
2026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