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政府关于印发**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45号)、《**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了解目前地块环境状况,避免地块遗留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预防和控制用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对环境和未来接触人群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因此需要对**区城市服务保障彭厝站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区城市服务保障彭厝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以公示。
一、地块概况
**区城市服务保障彭厝站地块(下文简称“调查地块”****门市**区金海街道**路辅路与新澳路交叉口东南侧,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18.238903°,北纬24.563854°(CGCS2000投影坐标系),总用地面积7605m2(基于CGCS2000的总用地面积)。2026年3月现场踏勘,地块现状为荒地、道路等;调查地块早期用地性质为农用地、交通运输用地(道路)、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地块历史上主******社使用)等(见附件3),现拟规划为环卫设施用地(见附件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
二、调查主要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 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等相关技术规范,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获取的信息表明,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本地块可用于环卫设施用地(0809)的开发利用。
三、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勘察院
四、业主单位
业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