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水库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3月19日
四、澄清(更改)事项、内容:
| 序号 |
澄清事项(条款)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澄清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 1 |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B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近五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获得过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的“优秀水利企业”的,每项得1分;获得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的“优秀水利企业”的,每项得0.5分;获得过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的“优秀水利企业”的,每项得0.25分。(本子项满分1分,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颁发时间为准,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否则不给予计分。)标书代写 |
删除本条内容 |
| 2 |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B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近五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承担过的水利水电项目,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的优质工程奖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获国家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的优质工程奖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4分。(本子项满分6分,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颁发时间为准,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否则不给予计分。)标书代写 |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近五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承担过的水利水电项目,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的优质工程奖的每项得1.5分,最高得3分;获国家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的优质工程奖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4分。(本子项满分7分,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颁发时间为准,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否则不给予计分。)标书代写 |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杨正伟
电话:0776-****080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林秋洁、黄光和
电话:0771-****978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2026年 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