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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妇幼分院、****医院、**县****服务中心)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426MB2C01155W | 建设单位法人:张赐鑫 |
| 丘健松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大柘镇柘东路211号 |
| 平****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33-Q8433-妇幼保健院(所、站)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大柘镇柘东路211号 |
| 经度:115.****7076 纬度: 24.****1442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3-12-26 |
| 平环建函〔2013〕4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3-07-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 20 | 运营单位名称:********医院妇幼分院、****医院、**县****服务中心) |
| ****1426MB2C01155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标诚生态****公司 |
| ****1402MA55457B02 | 验收监测单位:大湾区****公司 |
| ****0300MA5EE3RA7L | 竣工时间:2025-09-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mz-senmiao.cn/index/blog/details/id/154.html |
| 平****服务中心拟选址于**县大柘镇梅东村,占地面积2.4714公顷,地上建筑面积30934.74平方米。项目建成后,进驻单位6个:****医院、****、****卫监所、平****中心、****红十字会**县慢病站。****医院、****建****医院,共设置299张病床。项目总投资约1.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10万元。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群众就****服务中心。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竣工验收由********医院妇幼分院、****医院、**县****服务中心)(简称“****”)为主体单位,实际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为20万元,****中心的进驻单位之一。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基本标准》进行建设,住院病床数确定为120张床位。 | 实际建设情况:********保健院标准建设,配置55张床位,其中门诊楼三层、住院楼七层、行政办公楼五层、地下室一层。 |
| 规划调整,实际建设床位符合环评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妇幼卫生专业机构,提供全面、系统、高质量的妇女保健、儿 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优生优育技术、医疗护理、监测监护等保健服务。 | 实际建设情况:****是妇幼卫生专业机构,提供全面、系统、高质量的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优生优育技术、医疗护理、监测监护等保健服务。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项目废水选用“一级处理+消毒处理工艺”,污水处理站臭气源于格栅、调节池等区域,臭气产生量较少;项目通过采用埋地式污水处理装置,减少臭气产生量,处于自由扩散状态的气体收集起来,送入管道定向流动到生物滤池进行净化,经生物滤池除臭后的****处理站房排气管道引向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15m。②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和一般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预处理装置,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和**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严者后,****处理厂。 | 实际建设情况:①****处理站产生的臭气浓度、硫化氢、氨经集气罩收集至“碱液喷淋 ”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②项目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依托平****服务中心内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医院废水一同处理。经“进水-格栅-调节池-接触消毒-排水 ”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和**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严者后,****处理厂。 |
| 优化臭气处理方式,排放方式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位于**县大柘镇梅东村,平****服务中心进驻单位6个:****医院、****、****卫监所、平****中心、**县红十会、**县慢病站。项目净用地面积2.4714公顷,地上建筑面积 30934.74 平方米。项目不得设置传染病科室,****医院医治。其中,****原占地面积约120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409.7平方米。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县大柘镇梅东村,****医院科室设置及实际运营需求,****医院、****中心后勤部三栋独立建筑,调整****医院****医院****总院),并于2023年12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基于此,****建设用地需进行调整:原慢病站****妇幼保健院,****保健院****医院整体托管,****医院医共体统一管理,原划拨用地无法满足规划需求。因此,****保健院主体工程向原环评地块北侧外延建设,实际占地面积为12067.3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9033.97平方米;原慢病站东****服务中心污水处****妇幼保健院)。 |
| 项目不涉及重新选址,调整后的院区红线与原院区规划有重叠部分,且不涉及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仍依托平****服务中心内建设污水处理系统统一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因此不涉及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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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三级化粪池、污水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表 2 预处理标准)和**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严者 | 三级化粪池、污水处理站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污染物(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粪大肠菌群、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挥发酚、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氰化物)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 预处理标准和**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严者限值要求。 |
| 1 | 生物除臭装置+15米高排气筒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2、《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表3 | 碱液喷淋设施+15米高排气筒 | 验收监测期****处理站有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氯气)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3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 |
| 1 | 减振等 |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2337-2008) | 减振等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南面、南面、北面边界昼、夜间噪声均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中2类排放标准;西面边界昼、夜间噪声均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中4类排放标准。 |
| 1 | 项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处理站栅渣、污泥、三级化粪池污泥经统一分类收集后,****公司集中处置。 | 项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医疗固****公司集中处置;污水处理站栅渣、污泥、三级化粪池污泥待产生时经统一分类收集后,****公司集中处置。 |
| **县大柘镇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县大柘镇柘东路2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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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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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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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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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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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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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