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3月25日)

审批
福建-福州-福清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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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3月25日)
时间:2026-03-25 11:04
****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3月25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5日-2025年4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7830

传 真:0591-****7830

通讯地址:****区高桥路69****中心****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001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废盐综合利用盐水催化氧化技改项目

**市

****

**省金皇****公司

建设两套单套废盐处理量9万吨/年湿法催化氧化除TOC装置以及有关改扩建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处理18万吨/年废盐中的TOC。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臭氧尾气采用臭氧分解器(加热-催化混合型)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经过喷淋塔降温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预留臭氧处理环保设施的安装位置。

(二)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收集储存转运和处置的全过程管理,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分类暂存场所,并采取有效的防渗漏防扬尘措施。本项目新增的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催化膜废滤芯废纳滤膜等危险废物临时贮存于现有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干化杂盐及压滤盐泥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开展危险特性鉴别,并根据鉴别结果依法管理;在鉴别结果出具前,暂按危险废物贮存和管理。

(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相关技术规范及《报告表》要求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并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防止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时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点做好生产装置区储罐区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场所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配套视频监控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泄漏自动监测系统等,严防泄漏事故发生。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生产车间设置导流系统,罐区设置围堪报警装置备用罐等,建立事故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监测和预警系统,在厂区污水总排口设置切换阀,确保事故废水全部得到有效收集处理,防止事故情****园区污水处理厂和周边水体。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