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3-25 17:0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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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 1 | 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 **** | **海宝****公司 | 项目位于****新院区(**县人民东路120号),拟将住院楼(1)四层14、15号手术间改造成介入导管室,并将老院区住院楼十二层导管室的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搬迁至此,型号ALLuraXperFD20C,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250mA,属Ⅱ类射线装置。 | 1.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等规定,严格落实各项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辐射安全管理、岗位职责、辐射防护、操作程序、人员培训计划、设备检修维护、监测方案、事故应急和应急演练等各项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2.在辐射工作场所门口醒目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识。辐射工作场所配置各类必要辐射安全防护设施,并保证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3.严格执行操作流程。操作人员经辐射安全培训后持证上岗,防止造成放射性污染或人员误照射。一旦发生辐射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4.确保职业工作人员、公众人员所受剂量和辐射工作场所周围剂量当量率不超过《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和《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的标准限值要求。 5.按照规定配备与辐射类型相适应的个人剂量计和便携式X-γ剂量率仪等辐射防护用品,按要求建立并保存个人剂量档案。 | 2026-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