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3月25日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河北-邯郸-曲周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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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3月25日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时间:2026-03-25 17:07】

关于2026年3月25日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310-****635

通讯地址:**市人民东路342****中心环保城管科(05600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日期

1

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

**海宝****公司

项目位于****新院区(**县人民东路120号),拟将住院楼(1)四层14、15号手术间改造成介入导管室,并将老院区住院楼十二层导管室的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搬迁至此,型号ALLuraXperFD20C,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250mA,属Ⅱ类射线装置。

1.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等规定,严格落实各项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辐射安全管理、岗位职责、辐射防护、操作程序、人员培训计划、设备检修维护、监测方案、事故应急和应急演练等各项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2.在辐射工作场所门口醒目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识。辐射工作场所配置各类必要辐射安全防护设施,并保证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3.严格执行操作流程。操作人员经辐射安全培训后持证上岗,防止造成放射性污染或人员误照射。一旦发生辐射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4.确保职业工作人员、公众人员所受剂量和辐射工作场所周围剂量当量率不超过《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和《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的标准限值要求。

5.按照规定配备与辐射类型相适应的个人剂量计和便携式X-γ剂量率仪等辐射防护用品,按要求建立并保存个人剂量档案。

2026-3-2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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