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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集团****公司承建的****水库引水灌区一期工程北干三标段项目现已竣工,该公司向我局申请解除对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中该项目工资保证金的监管。根据《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桂人社规〔2021〕16号)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现对解除监管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从2026年3月26日起至2026年4月24日止)。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工资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欠薪证据到我局进行投诉,我局将依法开展调查并暂停解除监管;若未接到欠薪投诉,将在公示期满后同意解除对其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中该项目工资保证金的监管。
请广大农民工朋友及社会各界监督并相互告知。
投诉地址:来****中心(**市绿源路329号办公楼1楼)
投诉电话:0772-****333
****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