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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综〔2026〕13号文悉。根据《****政府关于**市2025年度第一百二十八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闽政地榕〔2026〕6号),经研究,同意将****农场、面积为565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单位,作为前华路延伸段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该项目用地属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改变用途,必须严格按照城镇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要求进行建设。具体用地手****规划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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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