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中国土木 | ||||||||||||||||||||||||||||||||||||||||||||||||||||||||||||||||
| 发布时间:2026-03-25 | ||||||||||||||||||||||||||||||||||||||||||||||||||||||||||||||||
| 投标截至时间:2026-05-11 16:00:00 | ||||||||||||||||||||||||||||||||||||||||||||||||||||||||||||||||
| 招标公告
中国土木-中国铁建联营体与****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签署的与既有米轨铁路平行的电气化标准轨铁路(SGR)项目-塔波拉至基戈马段(411公里主线及95公里站线)项目的设计加施工总承包合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计划将本项目弱电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集团有限公司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弱电系统集成商投标。 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业****公司(TRC),****政府自有资金+融资,实施模式为设计+施工模式(DB模式),采用美国铁路标准(AREMA),结合欧标、坦桑尼亚当地标准等,主要工程内容为设计和建造塔博拉至基戈马段(411公里正线及95公里侧线)的电气化标准轨铁路(SGR)及相关配套设施。该项目工期48个月(其中最后6个月进行检测、测试与联调联试),缺陷维护期365天(弱电系统质保期为竣工交付取得业主颁发的项目竣工证书之日起24个月)。 项目技术标准:
业主要求采用的设计及施工标准如下: (1)Alignment 规范:AREMA(America Railway Engineering and Maintenance-of-way Association,美****协会); (2)公路标准: RGDM(Tanzania Ministry of Works Road Geometric Design Manual); (P6) (3)地勘: AASHTO AREMA (4)铁路设计规范: a) AREMA-Manual for Railway Engineering, 2016; b) BS EN 13674-1:2003.RailwayApplications-Track-Rai-Part-1: c) Architectural Guidelines for all Building Structures (Refer to theArchitectural Guidelines for Industrial buildings based on International Best Practice): d) Reinforced Concrete Structures Specifications, EN codes also can be applicable; e) For Electrification of Railway, ElectricalStandards at International level (IEC) and Europeans Norms (EN): f) For Signaling and TelecommunicationsERTMS Level II 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Road Work 2000. (5)钢轨: 60UIC (6)道岔: AREMA (7)土方:设计(维修路: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road works 2000: 铁路: AASHTO ad AREMA)、试验(Technical Methods for Highway 1 TMH1 or Stabilization Manual M5) (8)稳定层: AREMA AASHTO (9)混凝土结构物: AREMA-Chater 8“Concrete structures and foundations” EN can be altered (10)排水结构物及防护: AREMA (11)维护设施:设计(Intenational Design coda + Additional);施工:钢结部分、钢筋基础和立柱必须符合有关规范和国际标准 (12)客车站:基本标准应为当地建筑标准或适合的国际建筑标准+additional (13)防火标准:National Fire Regulations: 消防水卷:National Building Regulations (14) 进站道路Link road (to major station): Class Il as defined in the Tanzania Ministry of Works Road Geometric Designmanual/standard. (15)电力: European Norms(EN) (16)信号系统:ERTMS Level2 (17)通讯系统:ITUT G652 D 2. 招标范围及要求2.1 招标范围:招标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投标人实施坦桑尼亚中央线标准轨铁路第六标段项目的弱电系统的详细设计(包括交付施工图、竣工图等)、各类设备及材料供货、弱电系统内子系统集成、弱电系统与本标段其他专业集成、弱电系统与其他标段集成及互联互通、厂验、培训、安装技术支持,系统测试、调试、交付及2年质保期服务。 2.2 为选择最适合此项目**商,要求投标人分三个部分提交投标文件,分别为:商务册、技术册和价格册。投标方案的价格册、商务册、技术册中需对各个子系统分别进行响应,提供对应子系统方案,弱电系统各个子系统如下: 通信系统: 铁路传输系统—Transmission (包括:VSDN, TNOC, IP-SCADA) 铁路数字移动通信系统—GSM-R(包括调度系统+录音系统) 旅客信息系统—PIS 电话交换系统—IP-PABX SDH传输网、光纤电缆 公共广播系统—PAS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CCTV 时间和时钟同步 ****中心(Remote supervision centre) 通信电源 信息系统: 货运管理系统—FMS 客票管理系统—TMS/PTS 车辆管理系统-RSMS 局域网系统—LAN门禁管理系统—Access Control System (ACS) 环境监控系统—Environmental Control System(ECS-SCADA) 停车场管理系统—Car Parking system 行李信息系统-Luggage Information System 数据中心-Data Center 信号系统: 欧洲列车运行控制系统—ERTMS/ETCS-2 调度集中系统—CTC 计算机联锁系统—Interlocking(包含道口控制系统) 轨旁信号设备—信号机,转辙机/外锁闭/密贴检测器,标识牌 计轴系统 辅助探测器系统及AEI系统 信号电缆 弱电系统电源 维护系统—S M 以上系统的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及相关招标文件。 报价部分需包含:设备费和服务费两部分。 设备费报价按照上述子系统清单分系统做报价,分系统报价中需按照设备数量清单中的设备类型明确每一种设备的单价,最后汇总报价。 服务费报价按详细设计(包括交付施工图、竣工图等)、弱电系统内子系统集成、弱电系统与本标段其他专业集成、弱电系统与其他标段集成、厂验、培训、安装技术支持、系统测试、调试、交付及2年质保期服务等项目进行分类及汇总报价。 2.3 投标人必须对本次招标范围所有要求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仅对其中部分的投标将被拒绝。 2.4 各系统具体数量以招标文件设备清单为准,在满足业主要求及招标人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在项目实施阶段可依据业主批复的详设文档做适当调整。 2.5 投标人必须保证弱电系统与其他标段对应系统的互联互通,相关费用包含在此次报价内。 2.6 技术和标准要求。 2.6.1 所提供的产品需满足业主需求中的铁路安全规范(EN50126-2017, EN50128-2011, EN50129-2018, EN50159-2018),欧盟TSI互联互通技术规范,ERTMS/ETCS强制性规范(一系列SUBSET子集规范),招标文件中提及的设备安全等级SIL,以及招标文件中提及的其他行业标准(ITU-T,ETSI,IEEE,ISO等)。 2.6.2 本系统与其它系统接口的软件设计、信源编码、数据传输、数据链路控制规程等均应符合和遵循相应的国际标准和坦桑当地标准。 2.6.3 系统引用的标准/规范与坦桑标准/规范不一致时,应在符合坦桑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优先遵守更为严格的规范/标准。 2.6.4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系统所采用技术标准的更新,导致此系统无法满足合同要求时,投标人应按照合同责任条款对相关系统标准无偿进行升级。 2.6.5 投标人在进行系统设计、软件编制、产品制造时,应遵守坦桑轨道交通行业的习惯术语、规则等。 2.6.6 附件中有其他要求的规定。 2.7 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后,所提供的产品需在6个月内提供坦桑本地认证(如有)以及符合欧洲标准的产品认证。 2.8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能够满足坦桑尼亚标准轨铁路网SGR各标段互联互通要求的证明材料。 2.9 投标人应免费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系统设计优化服务,且投标人应根据所提供系统的需要,确保系统的功能完整性,若投标人因对技术文件的理解差异,或是系统需要的设备未纳入工程量清单,导致系统的完整性的任何影响,均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2.10 投标人需详细研究招标文件及其技术附件,对于本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标准及要求已完全了解。投标人承诺其技术方案及报价已完全覆盖投标文件及其技术附件的标准和要求,且其投标价格原则上为总价包干(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因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不完整或有瑕疵为由提出合同价格变更。 2.11 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附件中技术规格书、通用技术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项目实施工程过程中,****公司提出超范围的要求,投标人需配合招标人进行谈判及提供相应技术支持。 2.12 招标文件中“设备”指本招标文件中所约定的所有弱电(通信、信号、信息,以下简称“弱电”)系统设备、材料、备品备件、维护工具、仪器仪表等。 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3.1 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投标人必须是符合国家轨道交通相关政策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并且具备对所提供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技术、质量、性能负总责的企业。在本项目中,投标人作为制造商或代理商均可,但需提供相关清晰说明或证明文件。 投标人还须具备: 1) 对本项目弱电系统及坦桑尼亚国铁标准轨各标段在建情况有一定了解的情况; 2) 本标段弱电系统内部子系统集成的能力; 3) 弱电系统与本标段其他专业集成,实现互联互通的能力; 4) 本标段弱电系统与其他标段弱电系统集成实现互联互通的能力; 5) 确保工期、售后服务、质保服务等的企业。 3.2 投标人需具备提供RAMS方案(可靠性、可用性、可维护性和安全性)的工作能力。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技术成熟、功能完善、性能稳定,具有良好的可靠性和可维护性。应在投标文件中按照设备清单逐项提供产品介绍用于技术清标,并承诺在投标人要求时,提供产品RAMS报告。 3.3 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应承担过: 1) 海外轨道交通领域弱电(通信/信号/信息等三大专业)系统供货和大(综合)集成项目1个,三个大专业应同时包含;或, 2) 海外轨道交通领域单项专业(即通信/信号两大专业其中之一)的供货或集成服务业绩至少2个(含)。 以上应附合同协议书及竣工证书或履约证书,含在建或完工。 3.4 自201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符合3.3所述情况的条件下,在海外铁路项目竣工移交后,满足成功质保维护一年(含)以上的业绩。 3.5 投标人对设备/系统进行投标时,必须填报工程数量单(即设备/系统清单)中所对应设备/系统的生产国别、品牌、型号并附相关技术资料。 3.6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向业主/监理方提报详细设计图纸和技术规格书时,投标人须提供拟采用设备/系统供应商的相关资质和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的营业执照; (2)企业概况; (3)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证书; (4)企业职业健康管理证书; (5)企业的环境保护体系相关证书; (6)产品的相关认证证书(**:CE, SIL4); (7)产品的测试验证报告; (8)产品的相关技术规格书; (9)产品或者系统的应用案例。 若业主/监理方提出比以上更为细致的要求和所需资料,投标人应能满足和制作相关资料,并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该项为否决项,投标人必须提交签章的书面承诺函(格式后附),否则列入废标。 无论投标人在投标阶段的工程数量单中提报何种厂家或品牌,在签订合同后,都需要提报业主/监理,得到正式书面的批复。若业主/监理的批复意见涉及改变厂家或品牌,则投标人应遵从他们的相关要求,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且投标人无权向招标人提出变更索赔的要求。 3.7 本次招标原则上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并附联合体投标协议,在联合体投标协议中应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及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中牵头方权责必须完全覆盖本招标范围内的所有供货和集成服务。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内部不得超过3家公司。若联合体中标,则****公司均应同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当投标人为联合体时,由联合体牵头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注册资金不少于 5亿元人民币。 3.8 投标人应能开具本项目所需要的各类保函。 3.9 投标单位法人或其委任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一切活动,必须出具其合法的资格证书或授权委托书。 3.10 投标人需有良好的信誉,需要有能力提供充分的技术服务、售后支持、系统认证等相关服务。其投标产品及类似产品近三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并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 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投标人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时提供查询截图)。 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未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投标时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3.11 投标人在****公司系统范围内,已签订的分包合同履行完成后,无故意拖延结算。未列入****公司系统范围内《**方警示名录》。 3.12 投标人必须满足本公告的要求方可投标报名。若投标人不具备此资格要求,存在资料造假或不全,招标人不予提供标书,标书费不予退还,同时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 3.13 投标书中的一切证明、证件必须真实可靠。若投标人中标后被招标人查出重要资料造假,投标人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被取消中标或项目实施的资格。 3.14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不得缺少以上任何一年的报告,否则被列入废标。若投标人为(2023年至2025年)间新近成立的企业,则提供成立年份当年及之后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即可。 3.15 投标人的报价有效期为18个日历月。投标人一旦提交投标资料,即视为其报价有效期为18个日历月。 3.16 投标人应将各项投标资料、文件清单列明和标示清楚,可以表格形式,以方便招标人查找和评标。其中,各项资料的目录、页码、引用及相关内容应做好排版和链接,完全对应。投标文件以上传铁建云链的版本为准。 4. 招标方式:采用境内公开招标方式。5. 其他事项5.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om或www.****.cn)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电汇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日16时00分。投标人须提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链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电子标服务 5.3投标人应采用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接收现金等其它付款方式。 本次采购需缴纳标书费3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人民币,汇款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020********00067527 开户银行名称:****银行**会城门支行 开户行地址:**市**区北蜂窝甲四号 汇款单上须注明(****标书费/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命名为“投标人名称-招采编号”。标书代写 6.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1日16时00分。标书代写 6.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7. 开标7.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7.1.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6年5月11日16时00分,解密时间为16:00-16:30。 7.1.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招标人有权视其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 发布公告的媒介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发布: 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om或www.****.cn)。 8.2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 招标人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址:**市**区北蜂窝甲8号中雅大厦C座2层210室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方式:010-****7578 邮箱:ztzb@ccecc.****.cn 10. 其他10.1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0.2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可使用外文。 10.3 踏勘现场 10.3.1 投标人可赴项目所在地请求招标人组织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0.3.2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0.3.3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0.4 鉴于本项目为境外工程,招标人主要参考《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集团相关管理文件,制定了本招标文件,以满足总包履约、实施项目的实际需要为度,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10.5 本次招标设最高限价,限价金额为:108,508,166.43美元。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了招标人的最高限价,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按无效投标处理。 202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