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领导小组、****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的文件要求,****集团****公司内****公司委托**旭豪自然****公司完成海子塔110****电站第二电源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
海子塔110****电站第二电源工程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建设单位:****集团****公司****公司
2、项目性质:**
3、项目建设地点:**市**,沙圪堵镇境内。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起于**壕220kV变电站110kV 配电装置西起第18个间隔电缆出线,止于110kV****电站第4个出线间隔(原162**线间隔);线路总长度31.5km,其中**单回路架空路径长度30.4km**单回路电缆路径1.1km,其中单回路电缆沟敷设0.4km(**壕侧0.22km,海子塔侧0.18km),钻越500线路电缆直埋0.2km、钻越220kV线路电缆直埋0.5km。
5、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本工程投资为5618万元
三、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四、公示说明
⒈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⒉自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⒊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
⒋公示日期:2026年3月25日---2026年4月6日
五、实施单位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1、实施单位:****集团****公司****公司
联系人:苏炳华 联系电话:0471-****549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旭豪自然****公司
单位地址:****市**区南二环**城写字楼D座17A层
联系人:王文杰 联系电话:0471-****549 邮箱:****@163.com
特此公告
****政府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