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子塔110千伏变电站第二电源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公示

审批
内蒙古-鄂尔多斯-准格尔旗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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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子塔110****电站第二电源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公示

根据《**自治区****领导小组、****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的文件要求,****集团****公司内****公司委托**旭豪自然****公司完成海子塔110****电站第二电源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

海子塔110****电站第二电源工程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建设单位:****集团****公司****公司

2、项目性质:**

3、项目建设地点:**市**,沙圪堵镇境内。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起于**壕220kV变电站110kV 配电装置西起第18个间隔电缆出线,止于110kV****电站第4个出线间隔(原162**线间隔);线路总长度31.5km,其中**单回路架空路径长度30.4km**单回路电缆路径1.1km,其中单回路电缆沟敷设0.4km(**壕侧0.22km,海子塔侧0.18km),钻越500线路电缆直埋0.2km、钻越220kV线路电缆直埋0.5km。

5、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本工程投资为5618万元

三、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四、公示说明

⒈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⒉自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⒊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

⒋公示日期:2026年3月25日---2026年4月6日

五、实施单位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1、实施单位:****集团****公司****公司

联系人:苏炳华 联系电话:0471-****549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旭豪自然****公司

单位地址:****市**区南二环**城写字楼D座17A层

联系人:王文杰 联系电话:0471-****549 邮箱:****@163.com

特此公告

****政府

2026年3月25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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