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为中电鸿信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及反贿赂管理体系证书等服务采购项目(标段编号:JSBBFA202****00054),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满足****发展需求,现对中电鸿信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及反贿赂管理体系证书等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比。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2服务名称: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及反贿赂管理体系证书等咨询服务;
1.2.3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1.2.4预估采购规模:****037.70元(不含税);
1.2.5服务地点:**市(采购人指定任一地点);
1.2.6工期:根据采购人的资质获取计划确定;
1.2.7服务期:每项资质取证之日起直至证书到期日止。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1 |
/ |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及反贿赂管理体系证书等服务 |
详见询比文件 |
详见询比文件 |
详见询比文件 |
详见询比文件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 ****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第1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
备注 |
| 1 |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
37735.84 |
换证,含有效期内全部费用 |
| 2 |
反贿赂管理体系证书 |
66037.73 |
换证,含有效期内全部费用 |
| 3 |
信息系统服务交付能力等级一级(CCID) |
150943.39 |
换证,含有效期内全部费用 |
| 4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132075.47 |
换证,含有效期内全部费用 |
| 5 |
DCSC信息系统交付能力认证 |
179245.28 |
新申请,含有效期内全部费用 |
| 6 |
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服务认证 |
264150.94 |
新申请,含有效期内全部费用 |
| 7 |
DLMM数字化转型成熟度四级 |
235849.05 |
新申请,含有效期内全部费用 |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为企业,还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网站上的供应商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图文件。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符合本项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符合本项规定并提供承诺书。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符合本项规定并提供承诺书。
2.1.5 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本次询比公告发出之日前,供应商至少具有以下资质中的任一成功案例:(1)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2)反贿赂管理体系证书;(3)信息系统服务交付能力等级一级(CCID);(4)安全生产许可证;(5)DCSC信息系统交付能力认证;(6)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服务认证;(7)DLMM数字化转型成熟度四级及以上。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扫描件,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日期和金额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的,则必须提供框架合同文本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扫描件及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发票为准,金额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提供为客户完成认证服务的对应认证证书扫描件。所有证明材料的内容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
2.1.6 人员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专职服务人员不少于7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项目组员6人。项目经理要求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本科及以上学历;项目组员要求每人均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合同服务期内,每年至少安排1人现场服务不少于3个月。提供以下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1)提供以上人员相关学历或学位证书;(2)以上人员由供应商所缴纳自2025年11月份(含)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3)提供以上人员工作简历(格式自拟,但必须满足上述相关工作经验及工作年限);(4)承诺成交后,提供以上所有人员为本项目服务,且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无故变更,但采购人要求更换人员的情况除外,提供承诺书。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3月01日起)被相关行****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3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3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本项目不涉及)。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4 2.3.2 本项目服务内容及交付的所有本项目相关成果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26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3月30日17时00分00秒(**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标书代写2026年04月02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标服务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标书代写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111884
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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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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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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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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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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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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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 址: |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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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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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 号: |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