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闲置资产,增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现将**县虞姬镇灵光村闲置老村部对外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灵光村闲置老村部位于**省**市**县城**东路(省道S306)沿**侧,虞姬镇灵光村付道一组境内,距**县**2.5公里。老村部两层共21间,建筑面积约500㎡,占地面积0.9亩。
二、招租方
****。
三、招租方式
该房屋及场地,通过对外公开竞价招租,根据现场竞价“最高竞价者胜出”的原则确定承租方,控制价不得低于每年租金28000元(第二年开始至结束为竞得价加上2000元),单次加价不低于500元,竞价最高者优先获得承租权。
四、租赁期限
十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到期后本次中租方享有竞租优先权。
五、经营范围及相关规定
经营范围: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自行生产经营,转租须经招租方同意。
相关规定:一是不得从事违规违纪违法经营;二是生产经营不得从事对环境有污染的项目,需要办理环保手续的事先自行办理;三是生产经营不得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四是承租方十年总租金分两次支付:租赁合同签订3日内先行支付前五年租金,租赁合同签订日五年内再行支付剩下五年租金。
六、竞租方资质要求
竞租方为法人或自然人。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及身份证信息,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信息,以上材料需签章并附上联系号码。
七、报名须知
提供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竞价时需持竞价保证金交纳凭证方能参加竞价。交纳竞价保证金后未参加竞标的视为弃权,弃权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竞租方报名需交存竞价保证金¥100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到招租方账户,中租方签订合同后转为合同保证金。若第一中租者(中标人)弃权,招租方不再退还其保证金,第二中租者(中标人)若愿意继续租用,第二中租人可以作为中租者(中标人),以此类推,但租金不得低于本人竞拍最高价。非弃权未中租人的竞价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租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协议,否则视为弃权,不再退还保证金。
八、保证金支付方式
收款方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号:934********3448899
九、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采取电话报名或者直接报名。
时间: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30日(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3月30日下午5点前,逾期不再受理)。地点:****(**县****委员会)。标书代写
十、现场竞价时间与地点
现场竞价时间:2026年4月1日下午3:00。
地点:******中心三楼****财政所三楼)。
十一、公告发布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6年3月25日。
地点:****政府网https://www.****.cn/,**县虞姬镇灵光村原灵光老村部所在地,灵****村委会所在地。
十二、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代翠荣 电话:138****4344
胡茂发 电话:177****3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