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区金陵路与龙蟠大道交叉口东北侧办公房招租项目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
****受****委托,于2026年3月12日发布竞价公告,对****谯区金陵路与龙蟠大道交叉口东北侧办公房招租项目进行公开竞价,2026年3月24日确定了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段成交人:****
一标段成交价:壹万柒仟零叁拾伍元整壹年(17035.00元/年),租赁期限:5年,五年租金合计:捌万伍仟壹佰柒拾伍元整(85175.00元)
三标段成交人:中国******公司****公司
三标段成交价:壹拾贰万柒仟零叁拾柒元整壹年(127037.00元/年),租赁期限:5年,五年租金合计:陆拾叁万伍仟壹佰捌拾伍元整(635185.00元)
四标段成交人:******公司
四标段成交价:壹拾叁万捌仟伍佰元整壹年(138500.00元/年),租赁期限:8年,第六年至第八年年租金在成交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八年租金合计:壹佰壹拾壹万贰仟壹佰伍拾伍元整(****155.00元)
招租单位:****
联系人:汪经理
联系电话:0550-****056
代理公司:****
联系人:全晨曦
联系电话:187****5380
公示期: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27日
竞价人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租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招租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招租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谯区****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0550-****566。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招租单位:****
代理公司:****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