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国家湿地公园水系连通(水质提升)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国家湿地公园水系连通(水质提升)工程己由****委员会以《关于**太**国家湿地公园水系连通(水质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发改审发【2026】3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己满足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太**国家湿地公园暖泉湖与**周边。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水动力改善工程。****泵站1座、铺设压力管线至现状蓄水池,现状管线出口设置消能1处3;小河分水闸改造及导洪沟治理2.32km、改造建筑物2座,出口清淤0.72km,沿线设置雨水收集设施1处;**内部水系连通涵闸改造4座;布置水质监测点4处等。
(二)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在**1#湖、2#湖种植柽柳等植物13.33公顷(199.82亩)作为**生态缓冲带。
2.3计划工期:
施工标段:70日历天;
监理标段:与施工工期同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施工标段:
(一)水动力改善工程。****泵站1座、铺设压力管线至现状蓄水池,现状管线出口设置消能1处3;小河分水闸改造及导洪沟治理2.32km、改造建筑物2座,出口清淤0.72km,沿线设置雨水收集设施1处;**内部水系连通涵闸改造4座;布置水质监测点4处等。
(二)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在**1#湖、2#湖种植柽柳等植物13.33公顷(199.82亩)作为**生态缓冲带。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标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原丙级资质予以认可)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本项目无不良信用记录只认可通过“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其余平台查询一律不予认可)。
3.4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25日至2026年04月01日(**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4.4其他:**公共**交易二期系统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关操作说明:请投标人在**公共**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观看《**公共**交易系统(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培训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4月15日09时00分,地点为“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统一登录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电子标服务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根据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开发区****招商局,联系电话:0953-****028。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开发区太乙路2号
联系人:张耀先
联系电话:139****2302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中心5楼501室
联系人:高雪梅、刘涛、黄晓玲、朱静、李静
电话:0951-****959
****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