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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6年3月25****公司以现场方式送达的关于“经颅电刺激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质疑函原件。****公司的质疑事项,****高度重视,经与采购人商定,****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作如下答复:
一、针对质疑事项1:“第三章 采购需求一、技术要求为**沃高原版参数(技术要求内容见采购文件第16页);技术要求涉嫌品牌指定性,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事实依据:涉嫌品牌指定性,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依据见附件1:**沃高-经颅电刺激仪技术参数)”答复如下:标书代写
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条“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定制”的规定,本项****医院自身实际临床需求(医疗设备作为关乎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产品,对其性能和质量的要求极为严格,稳定性等)以及经过市场调研结果而编制,经核实,市场上满足本项目参数技术要求(在实质性要求为1项,技术参数条款允许1项负偏离的情况下)的品牌不少于三家,市场竞争充分,且技术参数是由采购人根据现有预算设置,并非为某品牌量身定制,不属于某品牌特有的技术参数,不存在技术要求涉嫌品牌指定性,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故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二、针对质疑事项2:“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3.电流强度范围:0~2.5mA,≧四档可调。11.同时支持磁吸底座充电和外接type-c充电两种及以上充电方式。13.经颅电刺激管理软件:(3)具有评估功能:可通过不同量表对患者进行认知障碍评定,并保存评估记录:”答复如下:标书代写
关于技术参数3.电流强度范围:0~2.5mA,≥四档可调。经核实,市场上满足本项参数技术要求的品牌不少于三家,市场竞争充分,不存在倾向性和排他性;
关于技术参数11.同时支持磁吸底座充电和外接type-c充电两种及以上充电方式。本项目非实质性参数允许1项偏离,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关于技术参数13.经颅电刺激管理软件:(3)具有评估功能:可通过不同量表对患者进行认知障碍评定,并保存评估记录。经核实,市场上满足本项参数技术要求的品牌不少于三家,市场竞争充分,不存在不满足三家响应要求。
故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综上所述,贵公司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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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