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户用发电项目(二期)

审批
海南-东方-东方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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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3-25

项目名称 **市户用发电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 **省市辖区**市东经108°36′46″~109°07′19″,北纬18°43′08″~19°18′43″ 建筑面积
(平方米)
71989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徐书锋
联系人 唐辉祥 联系电话 182****8981
项目投资(万元) 5792.26 环保投资(万元) 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5-3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拟在**市八所镇及其周边农户(住户)闲置屋顶开发开发户用光伏。本项目装机容量 13.5MWp,占用屋顶约 500 个,总屋顶面积约 71989 平方米,本工程选用单晶硅电池组件,采用分块发电、就地并网方案,分500个发电单元。通过技术与经济综合比较,电池组件选用540Wp半片单晶硅组件,共25000块,逆变器 选用具备孤岛保护装置,共575台。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固废 环保措施:
组件及 相关设备受损更换后或寿命到期后,由设备厂家或固废处理单位集中回收利用或进行固废处理
承诺:**** 徐书锋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徐书锋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34。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