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义峰街建设工程

审批
山西-阳泉-盂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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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3-25

项目名称 **义峰街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 **省**市****义峰街西起李宾山路,**水神山北路;本工程为西起李宾山路, **天德路路段,为义峰街西段,义峰街东段未列入本工程。 占地面积
(平方米)
7653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张俊虎
联系人 郑委 联系电话 180****5666
项目投资(万元) 1260.26 环保投资(万元) 11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6-15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义峰街全长约762.858米,本次建设范围西起李宾山路,**天德路,长度为410.7米,红线宽度20米,设计标准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燃气工程、供热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扬 尘、运输及动力设备运行产生的燃油废气。采取场地周边搭建 1.8m 以上防尘屏,工程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并及时回填等措施后通过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废气扬尘排放至无外排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取建设与市政下水管道连通的临时厕所措施后通过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农田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石料冲洗废水采取建沉降池措施后通过悬浮物进行沉淀后排放至部分澄清后废水可用于建筑工地洒水防尘,或回用于泥砂搅拌用水。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包括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弃土,采取措施:①施工建筑垃圾 施工过程中残余泄漏的混凝土,断砖破瓦,破残的瓷片、玻璃、钢筋头、金属碎片、塑料碎片、抛弃在现场的破损工具、零件、废机油、废润滑油和含有废棉纱以及装修时使用剩下的有机溶剂废物和废涂料等。废机油、废润滑油和含油废棉纱以及装修时使用剩下的有机溶剂废物和废涂料必须按照危险废物处理,即交由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不得同一般固体废物一样处理。②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境卫生部门收集,****处理场。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及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采取措施:①制定严格合理的施工计划,集中安排高噪声施工阶段,便于合理控制,施工区应实施严格的隔离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影响;②尽可能利用噪声距离衰减措施,在不影响施工的条件下,将强噪声设备尽量移至距场界较远的地方,保证施工场界达标。尽量将强噪声设备分散安排,同时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承诺:**** 张俊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俊虎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96。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